【投诉】电视两个月3次同样故障 上门维修记录变“检测”
2024-11-18 江苏省常州市 点击:次
投诉内容:江苏常州张先生9月9日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售价为8398.91元。
10月14日,电视出现没有声音、连不上网、电视机多次自动重启、遥控器失灵无法连接、死机的故障。10月16日,电视品牌的售后工程师上门维修,电视恢复正常。10月29日,这款电视再次出现同样故障,工程师再次上门维修后恢复正常。两次均未产生费用。
11月2日,这款电视第三次出现同样故障,并无法正常使用。张先生联系电商平台售后,提出退货要求,却被告知,三次电视维修属于“检测”。
张先生出示了品牌方出具的服务内容为“上门维修”的预约记录、短信,以及维修工单,他的退货要求仍然遭到了拒绝。
电视迟迟未能得到维修,退货需求也无法满足。11月15日,张先生最终同意了电商平台给出的免费更换同一款电视的方案。
涉诉金额:8398.91元。
投诉诉求:希望平台和品牌方担负起企业责任,不推诿,严格落实家电“三包”。
扫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