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诉销售车辆配置不符、宣传费用未兑现
2024-10-30 山东省 点击:次
投诉内容:2023年7月,山东省济宁市的消费者史女士在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昌汽车”)购置了一辆“创维EV6”电动车,指定为长续航高配车型,并支付了176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并非标准购车合同,而是“购车宣传推广协议”。
车辆于8月2日送达史女士所在小区后,经核对发现,该车辆缺失了多项关键配置,包括定速巡航、真皮座椅、全景天幕、手机无线充电以及中控超大屏(虽后续已更换,但使用效果欠佳)。此外,车身布满灰尘和油漆喷点,明显非新车状态。在维修过程中,史女士得知所购车辆实为老款库存车。
新车提车后不久,前轮出现异响,经3次维修和2次配件更换后,问题依旧未解。更令人担忧的是,车辆在一年内出现多处生锈和脱漆,对车辆使用寿命和安全性构成严重影响。
此外,新车提车后不久就出现了前轮异响问题,尽管经过了3次维修和2次配件更换,但这一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更令人担忧的是,车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多处生锈和脱漆现象,这严重影响了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针对上述问题,博昌汽车售后部门坚持“只修不换”的处理方式,史女士认为此方案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史女士提及,博昌汽车曾承诺因其协助推广而每月支付10000元宣传费,但至今仍有约25000元未支付。
涉诉金额:176000元(购车款)。
投诉诉求:要求博昌汽车立即为其办理退车退款手续,并支付未兑现的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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