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
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度调查 >

国内首个“黄牛换盒”案宣判,护航新经济或将有法可依

2024-12-05   大河财立方   王宁宁   点击:

  近来,IP经济热度高涨,谷子、盲盒和潮玩都属于精神消费品,易形成消费习惯和情感依赖。但随着市场不断升温,也出现了一些乱象。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偷换盲盒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盗取46个盲盒产品,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赔被害单位郑州泡泡玛特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657元。

  12月2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泡泡玛特相关门店独家获悉,今年2月以来,陈某多次用二次粘贴的盲盒换掉店内的产品,门店多次劝阻未果后选择报警。

  “该案件的判决确实为警方和法院在处理类似‘黄牛换盒’行为时提供了重要的办案依据。”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宋竟一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该判决不仅是对盲盒消费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整个IP经济新生态的一种保护。

  “偷换盲盒”属于违法行为

  盲盒消费在年轻人中非常流行。盲盒大多以系列为单位,一个系列里包括多个基础款和1个隐藏款,在打开盲盒之前,购买者并不知道里面具体是某个系列产品中的哪一款。

  这种未知的期待和惊喜,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好奇心,也是开盲盒的乐趣之一。不过,随着市场不断升温,也出现了一些乱象。譬如有人先在市场中低价收购盲盒,通过二次粘贴包装盒,“以假乱真”去线下门店偷换新的盲盒产品。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偷换盲盒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盗取46个盲盒产品,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退赔被害单位郑州泡泡玛特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657元。

  “这位顾客的异常行为,我们第一次发现是在今年2月,在每日盘点的时候发现门店出现了二次粘贴的盲盒产品,核实监控后发现该顾客趁店员为其他顾客介绍商品时,偷偷拿出自己带过来的产品,多次换掉了店里的产品。”上述泡泡玛特门店工作人员向大河财立方记者回忆道,在与该顾客当面沟通后,该顾客表示以后不会再偷偷换盒。

  但在今年6月,店员注意到,该顾客在门店再次出现换盒行为,随后门店选择报警,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顾客存在多次换盒行为。

  “录完笔录后,警方对他进行了第一次传唤,要求返回我们门店的损失并道歉,但他对此置之不理。今年7月正式立案,11月在法院进行公诉。”上述工作人员说。

  记者注意到,在该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换盒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获取商家财物(新盲盒)的行为是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该案件中被告人多次盗窃盲盒产品,累计价值超过1600元,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告诉记者,该判决明确了此类行为构成盗窃罪,并依法进行惩处,也为相关部门后续在处理类似“换盒”行为时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卢鼎亮进一步表示,我国虽然并非判例法国家,但是类案类判的司法实践可以为此类事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律师称该判决 保护了IP经济规范发展

  盲盒是潮玩经济的重要销售形式,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潮玩经济快速崛起带来了新的市场风口,同时也催生了包括“黄牛”等在内的灰色产业链。

  接近该案件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国内首例“黄牛换盒”的判决案件。

  “这种‘换盒’行为在门店里并不多,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进行劝阻,并明确告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泡泡玛特方面回应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待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希望未来可以和广大消费者一起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友善的消费环境。

  “此次案件作为国内首个关于‘黄牛换盒’的判决,无疑是对盲盒新生态的一种保护。”宋竟一认为,这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任何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IP经济的兴起代表了新经济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毕竟盲盒不是吸引消费者的核心原因,背后的IP才是。

  IP经济在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就包括如何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此次‘黄牛换盒’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盲盒消费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整个IP经济新生态的一种保护。”宋竟一说。

  卢鼎亮也表示,除了盲盒行业,其他IP周边产品(如动漫手办、限量版玩偶等)市场也存在类似的换盒盗卖等问题。“该案件判决可以让这些市场的经营者看到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产权制度的维护力度,为IP经济的各个领域营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和诚信的市场环境。”

扫码投诉

手机扫码

快速投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Copyright © 2002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