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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市民切勿生食河鲜

时间:2010-07-20 13:18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夏季是食用水产品消费旺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称,出自淡水的河鲜若被水中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加工带来的病菌和病毒污染,生食易引起肝吸虫病发,将有很大风险,市民切勿生食。

    该消费提示称,市民购买水产品时,应选择新鲜的,否则水产品会因蛋白质分解产生较多的组胺,引起食用者过敏。但追求新鲜,并不等于提倡生吃水产品。“生鱼片、生蚝、醉蟹、醉虾等是不少餐厅的招牌菜,但海鲜往往携带有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菌,副溶血性弧菌广泛存在于海水中,耐热性较强,80℃以上才能被杀灭,如不烹饪至熟透,极易导致食物中毒,沿海地区是副溶血性弧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地带。”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加工水产品一定要蒸熟煮透,切勿贪鲜而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同时,一些水产品自身或因富集生活环境中的毒素而含有毒素,即使通过加热方法也不能破坏、消除毒素,因而不宜食用。“如河豚鱼自身含有河豚毒素,许多种海鱼能够富集生活环境中的雪卡毒素,一些贝类受到环境污染影响而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等。”提示称,海鱼体内富集的毒素与生活时间有关,因此较年幼、体重不超过1公斤的海鱼其食品安全风险较低,适合食用。

    此外,炎热的夏季,许多市民有边吃海鲜边喝冰冻啤酒的习惯,殊不知,海蟹、海虾等海鲜在人体代谢后会形成尿酸,喝啤酒的话,会加速体内尿酸形成,引发痛风、肾结石等病症。吃海鲜后也不宜立即喝茶,因为海鲜含有的钙与茶中的鞣酸结合,形成难以溶解的鞣酸钙,会对消化道产生刺激,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甚至导致结石。

(责任编辑:侯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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