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送检”疑问
在已经检出相关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国家食药监局于25号通知中,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送检。
这份通知的附件中标明,负责第二次抽检的机构是北京药品检验所、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药品检验所等8家。
本刊记者辗转了解到,这8家检测机构均为国家食药监局业务指导下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广东药品检验所”为例,它隶属于广东省食药监局,在业务方面,受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指导。
对检测机构,药品审评中心是如何进行“业务指导”的呢?记者查询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现,随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申请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在外人看来,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似乎都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
据介绍,国家食药监局还通过推进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能力装备建设,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选择性投放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控制力;通过聘任检测机构的检测员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等手段与检测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建立联系。
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容易让人产生质疑。
检测流程之外,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行政处罚、权威发布等所有环节,权力都集中在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
上述人士称,国家食药监局集审批、标准、检测等权力于一身,固然避免了“多方扯皮”的局面,但却不易做到权责对等。比如前述检测流程,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把监管责任认定给地方;或在抽检结果中用“假冒”的结论,既可以规避监管责任,又可以护住涉事企业。
一旦出了事,“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第二责任人是地方监管部门,第三责任人才是国家食药监局。”童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
由于保健食品检测标准的专业性,行业外人士事实上很难洞悉内部各种是非瓜葛,并容易受到部分从业者刻意引导。本刊记者注意到,一些媒体在“螺旋藻铅超标事件”的跟进报道中,即把关注点放在“铅含量标准到底执行0.5还是2.0”的所谓“学术探讨”上,而对检查流程、监管缺失等问题只字不提。
多位受访专家呼吁,保健食品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大计,“蓝帽”审批认证不可儿戏。
“有关主管部门应完善检测标准,健全监管制度,严格问责机制,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刘长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