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虚拟的网络到活生生的现实,由网民围观到进入调查机关视野……似乎每一起网络揭贪事件都遵循着这样一条轨迹。无论结果是确有其事,还是无中生有,2010年的网络揭贪事件再次证明:网络监督的力量正在放大。有专家指出,网络巨大的能量既为揭贪提供了新的出口,但其“双刃剑”效应也日渐显现,监督权和隐私权之间如何做到平衡正成为一道考量人们的课题。
网络成为揭贪的利剑
今年年初,“广西这个局长日记啥都写”的帖子出现在天涯社区。这份帖子以第一人称、日记体的形式记录了广西烟草系统一名干部疑似受贿、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
帖子一经发布,就受到不少网民关注。一些网民除跟帖关注此事外,不少网民还对这份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比对核实。网络上形成的舆论漩涡很快在现实中得到回应。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党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此事。
后经调查,这名广西烟草系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多次收受承建商贿赂款以及商品房等物品,经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这名干部于3月13日被批捕。并于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9月,一封针对广东省茂名市副市长的举报信疯传网络。发帖者自称是一名北京女记者,受这名副市长欺骗达7年之久,在发布的帖子中,她将这名副市长称为“大骗子、流氓、大贪污犯”。随后,广东省纪委证实,这名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审查。
11月14日,一位署名为“cctv9090”的网民在杭州19楼论坛发帖“发现医药回扣”,引发网络围观。发帖者自称在一辆公交车上捡到一个U盘,文档中详细记录了今年2月至7月杭州市6家医院、36名医务人员上百次收取回扣的详细清单。发帖者以图片形式将医院名称、医护工作人员的姓名、具体医药器材名称以及具体的回扣数额在网上予以曝光,一时间广为关注。
网络揭贪背后的民意力量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岳晓华认为,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手机等新的信息传播平台发展迅速,在网络接入和手机终端的不断普及下,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播报者,成为影响一定圈子和人群的“媒体”。无论是南京被网民曝光的“天价烟”,还是起于网络的广西“日记门”事件,都彰显出在新的传播手段和传播形式下,网络揭贪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岳晓华指出,以网络为代表的信息公开和全民传播格局,使得各种罪恶现象纳入一种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规模化的监督体系中,就反腐败工作而言,无论是对于检察机关的线索获得,还是对于民间的正气表达,都显示出积极作用和良好效果。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闭伟宁说,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不仅事关政府、舆论的职责,也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另外,网络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的特征,这使得揭贪者处于一种相对“安全”的位置,这会有效减少他们的压力,因而网络揭贪成为不少人选择的方式。
也有专家指出,自虚拟网络引发并完成的反腐揭贪事件,往往会引起人们对于现实监管系统和部门的质疑,从而使民众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认为真实社会中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的“假象”。同时,过多负面信息的传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社会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进而不利于良好社会舆论的形成,从而影响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网络揭贪“双刃剑”效应不容回避
然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随着网络揭贪事件不断出现,“人肉搜索”大行其道,个人隐私随意遭到侵犯;“跨省抓捕”时有发生,网络的“双刃剑”效应被放大。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网上不乏低俗之风,不少内容打着监督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和人身攻击,尤其是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容易形成负面的舆论暴力;另一方面,如果有关政府部门消极对待网络上的舆论洪流,很可能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的伤害。
岳晓华指出,网络及全民参与的监督作用提升了民众的监督权和话语权,有利于培育民众权利意识和公民社会的形成。但由于网络监督主体往往具有自发性、随机性,甚至是盲目性的特征,从而在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会因过度揭露而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其次,网络监督权的行使容易形成意见跟风或者观点的一面倒,从而缺乏对人和事全面客观的评价,形成矫枉过正的情况,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开展和进行。
闭伟宁说,贪腐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关键是有没有一种约束贪腐的制度,以及杜绝贪腐的文化。我国目前遏制贪腐的机制有很多,但关键看是否能严格执行。此外,树立一种杜绝贪腐的文化也很重要,要让人感到干干净净的存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有专家指出,网络和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两面性,但绝不能因噎废食。如何避免消极面,最大限度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应成为社会思考的课题。(记者张周来 吴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