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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足浴器起纠纷 淘宝未处罚卖家遭索赔

时间:2009-10-12 10:43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武新
  

  北京的殷先生在马先生的淘宝网店买了一台足浴器,后来双方产生纠纷。殷先生认为,卖家马先生在网店网页上做出不实宣传,遂要求退货,并要求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淘宝公司)对马先生做出处罚。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殷先生将马先生和淘宝公司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殷先生起诉称,2009年4月,他在马先生的淘宝网店买了一台足浴器。其父使用几天后,足浴器的指示灯就不亮了,还发生打火花现象。殷先生提出退货要求,被马先生拒绝。他向淘宝网提出申诉,此后收到淘宝公司“希望你们友好协商处理”的电子回复。后殷先生将足浴器快递给马先生。

  在马先生告知足浴器由于排气管密封不严造成短路,并在电话中致歉后,殷先生同意了对方维修足浴器后返还的请求。同时,他要求马先生在淘宝网页上声明质量保证,才同意接收返修足浴器。同年5月10日,快递公司将返修的足浴器送来。殷先生因未在淘宝网上看到马先生对返修的质量保证,而拒收足浴器。

  殷先生说,5月11日,马先生才在淘宝网页上声明对返修足浴器的质量保证。恰在当日,殷先生发现马先生网店上宣称的“北京独家总代理”的情况并不属实,他向足浴器厂家求证后得知,在北京有几家普通代理商。殷先生遂向淘宝网投诉,要求对马先生做出处罚,但没有得到支持。后马先生将其淘宝网店原本的 “北京独家总代理”字句改为“北京授权经销”。至今,殷先生也没有收到返修的足浴器或退款。

  殷先生认为,马先生蓄意欺骗,而淘宝公司处理自己的投诉显失公平,最终导致自己钱物两失。他将马先生和淘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马先生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余元,要求淘宝公司做出书面致歉,并向自己做出经济补偿2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昨日下午,记者与淘宝网取得联系,该网站的赵先生解释说,当有买家投诉卖家时,淘宝网要根据相应处理投诉的机制进行核实,如果卖家确实做出虚假宣传,将面临着商品下架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关店。“我现在没法查到有关此案的投诉信息,目前买家的说法只是一面之词,不能确定都是属实的。”赵先生说,淘宝网内部有强大的客服团队在处理网购所产生的纠纷,大多数纠纷都可以得到较妥当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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