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黄”事件让支付宝等提前“裸奔”
在今天的中国,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在今天的网络,人们越来越离不开两样东西:支付宝和腾讯QQ。当支付宝和腾讯QQ逐渐成为网民的必需品的时候,人们对这两样东西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希望:更安全、更快捷、更实用、更有企业责任感。但今天我发现,支付宝和腾讯QQ让我们很失望,因为支付宝和腾讯QQ空间在对金钱的追逐过程中,部分时候充当了色情传播工具的角色。
最近,公安机关经深入调查发现,目前境外大多数色情网站都在通过支付宝等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会员资金,而这些支付方式也成为色情网站非法牟利的重要渠道。有的第三方平台明知他人建设淫秽色情网站仍为其提供支付服务,并从交易付费中抽取15%至25%的高额提成。几乎在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发现腾讯公司QQ空间内存在大量淫秽色情信息。经查,全国各地破获的与QQ空间内存有大量淫秽色情信息有关的传播淫秽色情物品违法犯罪案件共计70余起。从侦破情况看,此类案件基本都是在QQ空间中放置不等数量的视频、图片或者利用QQ传播淫秽色情信息。(7月13日新华网)
不管我们怎么说,有一部分人是喜欢色情网站和色情信息的,但不管他们如何喜欢,从对下一代的责任的角度来看,让未成年人提前接受色情信息的“性教育”是有悖于我们的道德标准的。即便有人会说色情信息的划分标准不明确,但试问说这些话的人:你敢让你几岁的孩子接受那些在你看来司空见惯的东西吗?所以,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下,办黄色网站、推广色情网站、散布色情信息的人既是法律标准的罪人又是道德标准的罪人。从这个角度看,有意识的为推广色情网站、散布色情信息大开方便之门、提供服务的个人、企业、组织都属于法律和道德的罪犯,并且罪不可赦。
很可惜,支付宝和腾讯QQ这两家本来很让人尊重的企业竟然在“色情产业”中担任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这让很多人失望。
在现实社会里,“洗钱”是违法的,这在地球的绝大部分角落都如此。2006年,我国通过刑法修正案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进行了扩大,其中有几项可构成洗钱罪的行为值得我们注意:“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其(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四)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五)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支付宝对色情网站的宽容大度不得,让人思考其是否在客观上有帮助“洗钱”之嫌?
而腾讯QQ空间对色情信息的默许或者忽略则简单得多,这和出版物刊登违法的色情内容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我想我并不需要多说。不过需要着重指出的是,QQ的使用者很多是未成年人,QQ为了点击量漠视色情信息的存在,这和向未成年人兜售展示色情暴力内容已经部分划上了等号,中国的法律对此的界定应该不算模糊。
支付宝是马云的孩子,QQ是马化腾的孩子,这两位企业家都是在中国互联网创造了奇迹的人,他们的企业团队都有极其远大的理想和目标,所以我很难相信这两位的企业团队会出现如此大的疏漏使企业在运行当中出现了这么大的偏差。但事实却发生了,难道是在有些执行人对金钱的追逐中迷失了道德的方向不成吗?
事实上,支付宝和腾讯QQ空间是完全可以避免这些情况发生的,但是,他们误入了歧途。 我想,法律对此或会有一个说法的。但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