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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教育机构存涉税黑洞 双重伪装掩盖暴利实体

时间:2010-10-27 03:46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眼下,正值考研、考公务员冲刺阶段,各种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都在火热招生授课。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着一个庞大的涉税黑洞,侵害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2010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学智谈到,今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要将营利性医疗和教育机构等列为指导性检查项目。今年,国家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营利性教育机构的专项检查,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记者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调查发现,部分营利教育机构偷漏税状况令人震惊。

  双重伪装掩盖暴利实体

  南京学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学苑”)是南京市一家规模中等的从事考研、公务员等考试培训的营利性教育机构。这家培训机构的经营者精心编织两张面具,轻而易举地将自己从有关管理部门的眼皮底下隐身蒸发了。专家解释,“南京学苑”的这种“蒸发”现象是教育培训行业中小机构的典型特征,极具代表性。  

  “南京学苑”的第一重伪装,是借用了“文登考研”的招牌。

  “文登考研”是国内相对知名的一个考研品牌,中央财经大学退休教师陈文灯,是文登考研的创始人和主讲人,文登考研的全称是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

  虽然在南京市工商和教育部门的注册信息中,并没有任何文登考研的字号,但在该机构对外宣称的总部北京文登教育集团(事实上文登只是在北京海淀区注册的一家培训学校,并未获批成立教育集团)官方网站“各地文登”一栏上,各地合作机构中“南京文登考研”与“南京学苑”也是同一地址。记者实地走访了南京市多所高校,发现“文登考研”的广告随处可见,广告上标明的“南京文登”的办公地址实际上就是“南京学苑”在南京市工商局备案的注册地址。

  事实上,北京文登给各地“加盟者”提供的只有一块招牌和部分师资、光盘和讲义,并没有对各地文登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情况进行任何监管。所谓“南京文登考研”,并不是一个经过工商或教育主管部门注册审批的经营主体,而只是“北京文登”与“南京学苑”一种名义上合作的招牌。

  “南京学苑”的第二重伪装,是借用“江苏华新教育”的办学资质和发票。

  “南京文登考研”学员、江苏某高校大四学生秦琴给记者出示了自己的听课证和发票。记者看到,无论是在印有“学苑教育—南京文登”字样的听课证上还是“南京学苑”给秦琴同学开具的发票上,加盖的都是“江苏华新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称“江苏华新教育”)的公章。据了解,“江苏华新教育”是一家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工商部门批准,具有教学资质和企业法人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

  至此,“南京学苑”的模式就比较明了了,其利用简单松散的合作协议将三个独立法人实体“有机”结合起来,其在向北京文登总部和“江苏华新教育”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和加盟费后,在南京借用“文登考研”的名义进行对外招生,使用“华新”的资质和发票逃避教育和税务部门的监管。如此一来,在南京市,人们便只知有“文登”有“华新”,而不知有“学苑”了。

  不法行为其实一查就明

  凭借有关部门提供的听课证,记者进入到“南京文登考研”(实际就是“南京学苑”)的教学现场实地采访。

  在南京某高校鼓楼校区,考研数学强化B3班正在上课,只见礼堂内密密麻麻坐的都是学生。尽管工作人员在19排固定座位(每排30个座位)后又加置了几排座椅,还是被学员们马上坐满。礼堂的台阶上,还零星有一些在开课后晚到的学员席地而坐。记者勉强占到了最后排角落的一张座椅,在开课前与身边的一位学员攀谈起来。这位名叫李鸿的同学告诉记者,很多人都会在开课前一个小时就来到教室占座,来此上课的都是南京各大高校的学生,每个班的费用是580元。记者粗略算了一下,这个考研数学培训班至少有700名学生上课,“南京文登考研”在这一个班的收入就超过了40万元。

  而在位于新模范路的南京另一高校礼堂的考研政治强化班,不但楼上楼下坐满了学员,连主席台上都坐满了人,只给讲课的老师留了个不到2平方米的空地,来此听讲的学生保守估计也有近千人。秦琴告诉记者,这个班每位学员收费550元,南京文登在这个班的收入就超过了50万元。

  仅记者实地调查的两个培训班,南京文登的收入就高达近百万元,超过其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的一倍以上。记者在一本《学苑教育集团——南京文登考研2011招生简章》上看到,该机构声称2010年考研“一证通”和强化班学员超过2万人。在收费标准方面,除了有每科五六百元的大班外,还有两三千元至一万余元不等的VIP班。据了解,即使是小班,每个班的学员也有近百名。即使所有学生都报的是学费最少的大班,南京文登过去一年的收入就已超过一千万元。

  标本兼治才是破解之道

  铺天盖地的做广告,直接面对众多学生进行服务,“南京学苑”之类的教育培训机构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下轻松避税的呢?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廉思认为,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逃避缴纳税”的方式,具有典型代表性和深度研究价值:一是收入几乎都是现金;二是服务学生绝大多数不需要也不主动索要发票;三是活动场地隐蔽多变,租个礼堂就可上课;四是经营成本不易核算,其支出的租场地费、专家讲课费等都无法核实。

  南京市地税局征管处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已经启动了对全市范围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利用从教育主管部门取得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名单,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税务登记办理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等进行清查,上半年第一阶段清查结束,除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因组织代码证书正在领取的问题尚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外,其余机构均已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第二阶段将根据这些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账簿建立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对没有建账或建账不全、财务核算不健全等情况的纳税人,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征收税款,目前正在核定过程中,预计将在10月结束。对记者提出的“南京学苑”和“江苏华新教育”两家教育培训机构,该处已要求这两户纳税人的主管分局进行情况核实,目前正在核实中。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岳树民教授指出,存在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中的偷逃税问题造成的危害很大,许多严重偷税逃税的培训机构,不仅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直接损害,而且破坏了培训行业的公平竞争。

  岳树民同时谈到,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绝不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必须依靠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比如,教育部门审核办学资质与监督,工商部门负责营业登记与广告刊登的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成百上千人大型公共集会也应有所备案。同时,出租教室和礼堂的机构和单位,也有责任了解场地租赁用途,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岳树民认为,针对现阶段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的特点,除需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管理前置外,也要大力鼓励举报、严厉打击不法机构,以儆效尤。但要从根本上治理偷逃税行为,必须依靠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针对教育培训机构逃漏税来说,学生不要发票是最大的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广大的学生又恰恰是最容易进行税法宣传和最需要接受纳税教育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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