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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学生千元买“培训”

时间:2009-12-14 11:21来源:扬州晚报 作者:nie
  

  扬州网讯 (通讯员 石丽丽 记者 周毅)近日,在扬读大一的小吴和小高吃尽了一培训公司的苦头。双方发生纠纷后,培训公司玩起了失踪,小吴和小高白白送给对方1000多元培训费。

  没带钱可派人陪同去取

  上月中旬,小吴和小高准备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正当他们物色培训课程时,南京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在扬举办“西点职业素质培训”的免费体验门票送上了门。“反正是免费的,先去听听看!”两人便兴冲冲地前往市中心某宾馆参加了该体验课程。

  在短暂的体验培训后,该公司分别跟两人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单独交谈,其间要求他们填写一份参加“西点职业素质培训”的信件,并称该培训对在校大学生优惠300元,现只收680元/人。经不住对方游说,吴和高二人稀里糊涂地答应参加。当两人表明身上没带这么多钱后,对方热情地表示可派人陪同他们一起去取钱。就这样,吴、高在当天上午便各自交了680元的培训费,而对方仅给他们开具一张普通收据。

  培训公司“人去楼空”

  在交完钱的当天下午,吴、高二人得知,其刚刚报名参加的定于11月20-22日的培训与学校课程有冲突。于是,二人随即来到该公司告知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并希望能退回费用。但该公司搪塞说“钱已被会计带走,无法退款”,“过几天再说”,“回去等通知”……随后几天,该公司要么回应“再等通知”,要么就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下,吴、高求助广陵消协。

  广陵消协随即联系辖区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汶河工商所查证发现,该培训公司系从外地来扬进行培训服务,应到扬州教育部门登记,但该公司并未如此;该公司曾与宾馆签订一份“会议室租用协议”,租用期限仅为10天,截至11月15日到期。由于吴、高二人在11月26日才到消协投诉,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消协部门提醒说,参加培训一定要挑选有实力、口碑好的职业培训机构,一定要查看对方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此外须索要正规发票,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受损要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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