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5分报道,深圳推出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拟允许导游合理加收服务费也就是“小费”,此举开了全国先例。
据深圳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李小甘介绍,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于今年底前出台,未来专职导游的收入将由“基本工资+导游服务费+出团补贴”构成,将借鉴国外做法设立导游服务费,但规定由游客自愿支付,目的是通过提高导游的待遇来杜绝导游以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减少损害游客利益的情况发生。
“支付办法是自愿的,由游客根据他们对导游的评价,对导游工作辛苦程度给予一定的导游费。”李小甘透露说。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在向深圳各大旅行社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市旅游协会向社会发出。据了解,导游薪酬制度一直是困扰中国旅游业的顽疾。为保证个人收入,导游往往带游客去购物点、自费景区,以收取返点的不正常方式获得报酬,这种畸形的薪酬体系经常导致旅行社、导游与游客发生矛盾。在桂林等旅游城市,还曾引发过导游全体罢工。
深圳招商国旅负责人认为,有了导游服务费这项收入,导游在服务中会更尽心尽力,同时,也不需要在“灰色收入”上花太多的心思。有利于提高导游工作积极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导游服务费能收的话,对导游来讲,最大提高自己的技能、提高优质服务还是有帮助的。”
得知市里将允许导游收小费,一些市民表示,旅游最重要的是开心,如果这项收入是明码标价,并且在自己参加旅行社安排的线路之前就告知,同时导游提供的服务能让自己满意,自己对这项规定就不反对,也可以根据情况给点小费,关键是收了小费之后导游的服务质量要提高。但也有市民担心,如果采取自愿支付自己却没有支付的话,会在行程中遭遇导游“脸色”,使得旅途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