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删去了“12点退房规定”,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该行规此前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点评为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则。
但新华网、中广网等相关报道称,各地多数旅游星级酒店、商务型酒店宾馆依然坚持“12点退房”的行规。律师称,对此,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12点退房”行规取消,出门旅游可以一觉睡到12点了!漫画/杨兆恩
调查 :
广州多家酒店表示会调整
信息时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广州多家酒店发现,包括香格里拉大酒店、汉庭快捷连锁等酒店,此前已经执行比较弹性的退房时间,因此影响不大。花园酒店则表示,会根据新规立即作出调整,将退房时间调整到下午2时,如果客人有需要还可以免费延迟到下午4时;下午4时到凌晨12时,则收取半天房费。
而包括亚洲国际大酒店、白云宾馆在内的其他酒店,也表示已获知相关消息,具体的跟进措施,预计到本周才能对外公布。在白云宾馆,记者询问了前台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已经知道有关消息:“应该会依照执行,但现在还不知道具体要怎么操作。等到周一开会才能知道。”但他同时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晚一点退房对住着的客人有利,但现在一般要入住的新客人都会比较早登记,有的上午10点钟就到酒店了,如果他预定的客房还没有腾出来,会影响他入住。”而另一家大型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前台在周五回答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尚未接到通知。信息时报记者 韦柑潞
仍有酒店坚守“12点退房”
CCTV.com网站转载中广网消息称,记者在对北京四家五星级酒店的调查中发现,虽然都有12点退房规定,但在入住不满的情况下可延长至2点,对VIP客户还可放得更宽。极少数对普通客也给出了更大弹性。
但有记者随机调查京城8家五星级酒店的退房时间发现。对于下午三四点退房的要求,8家酒店都表示做不到。北京饭店、长城饭店最晚可免费延迟到下午1点,昆仑饭店、中国大饭店、凯宾斯基饭店、东方君悦大酒店、北京国际饭店都表示最迟可免费延到下午两点,而多家饭店允许VIP客人免费延迟到下午4点,不过前提是,“您住的房间没有预抵客人。”嘉里中心饭店总机工作人员表示。
各饭店对于延迟退房加收房费的时间也有差异,大部分是下午6点前退房加收半天房费,而凯宾斯基饭店则从下午4点开始,东方君悦大酒店的开始时间是下午3点。但所有酒店都提供免费寄存行李的服务,客人如必须延迟离店,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
在济南,记者采访了多家星级酒店、商务型酒店,大多数酒店继续“坚守”12点退房惯例,只是出于人性化服务的考虑,才会允许适当延时。苏州大部分酒店还在延续“12点退房”。苏州市旅游协会饭店分会介绍,苏州众多星级酒店在每间客房房卡上都写明了退房时间,眼下没有必要更改。
观点:
北京市消协 : “12点结账”排除竞争
北京市消协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点结账”行规的要害,一是破坏竞争秩序。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企业之间的服务没有竞争,限制了企业的竞争活力。二是侵害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几点结账、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措施,如何为消费者提供多样的人性化服务以及制定服务价格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行业规范无权进行干预和限制。三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果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的行规,消费者无法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北京市消协负责人呼吁,通过此行规的破除,应进一步开拓视野,认真审视与广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种行业规定,是不是存在类似的问题。
酒店业者:
延迟退房影响利润
曾经在一家星级酒店担任大堂经理的齐先生认为,延迟到下午两点退房在业内已经约定俗成,只要在没有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酒店都可以接受。酒店做的是夜间生意,因为对消费者来说,休息时间是晚上,所以中午12点就得退房。
酒店之所以不愿意延迟退房是因为会影响利润,尤其是在入住高峰期以及旅游旺季的时候,前面的客人不退房,后面的客人就没办法入住。
消费者:
赞成但希望有统一新规
在中国,“12点结账”一直被认为是霸王条款,近年来争议不断,市民大都对这一规定不太认同,市民曾先生的心态就很有代表性,他说:“我们住酒店,交的是一天的房费,应该是从我们登记入住的时候算起的24小时才对啊,假如我晚上10点才住进去,为什么上午就一定要退呢?”
代理了一家国外服装品牌的朱女士平时经常需要安排客户住酒店,因为往往是招待客人午餐后才让对方离开,所以客人一般都得等到下午两点左右离开,而朱女士也不好意思因为要加房钱就让客户背着行李去吃饭,“为了多出来的这两个小时,我们公司不得不多付半天房费,日积月累,这笔开销也不小。”听说12点退房行规取消的事,朱女士半信半疑:“没有了统一规定那不得更乱啊?”
律师:
1.赞成放开多样化计价
“千呼万唤,总算改了,很是欣慰。”长期关注酒店业12点结账行规问题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昨天感慨。他认为,这一改变是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政府的督促下,行业迈出的可喜一步。
对于新条款只规定饭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未明确规定该几点结账,邱宝昌持赞同态度,“不限定更好,各个饭店不能统一。”他认为,宾馆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了。
他举例,修改了条款后,酒店可以选择下午两点结账,可以按半天计费,也可以按小时收费。前提是,宾馆饭店须公示价格和计费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使其有选择权。“酒店业收费时间自主,价格竞争将呈现公平、活跃的局面,整个行业会有根本改观。”邱宝昌说。
2.“惯例”不除消费者可拒付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的童云洪律师表示,如果遇到酒店仍旧坚守“12点退房”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他指出,“如果明示12点之前必须退房,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因为不是钟点房,而是相当于包一天的房间,强迫消费者接受12点退房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即使殿堂告示了,告示也没有约束力,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如果非得要收取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专家:
新行规有利于酒店发展
对于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业内内专家给予了积极评价,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长谢彦君表示,新的规定将有利于酒店业的发展。
谢院长指出,“总体上说,取消是合情合理的,这件事是经济行为,应该交给市场去选择调整,目前饭店业协会所做的修改尺度把握得比较好,既没有限制竞争也没有盲目的一刀切,而是把权力交给了消费者和经营者,随着消费者的成熟,随着经营者经营意识的提高,和竞争手法的优化,最终会形成比较有效的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饭店结算制度。那些比较聪明和人性化的酒店都会选择2点或比较弹性的退房标准。在行规调整的短期内,可能会出现短期的不适,会出现市场的无序和价格的混乱,不会出现太大、太持久的影响。”
国际惯例“12点退房”两年博弈终退市
据媒体报道,宾馆饭店“12点结账”行规从引发争议到最终从行业规范中删除,也经过了近两年的博弈。2008年奥运会前就部分消费者向市消协反映,宾馆饭店普遍施行的“12 点结账”非常不方便,“我们得拎着行李吃饭”。早在去年3月北京市消协组织部分专家、宾馆饭店负责人赴延庆调研。
去年4月,北京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反映商讨“12点结账”行规问题,北京市消协委托北京晨报刊发倡议书——呼吁饭店行业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原则下,将中午结账时间延迟。去年5月,北京市消协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北京市旅游饭店的主管部门进行第二次商谈。去年6月,北京密云71家宾馆饭店同意延迟到14点结账。19日,延庆84家宾馆饭店同意延迟到14点结账。此后,全国许多地方的宾馆饭店跟进延时结账。
去年7月9日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注意到“12点结账”行规成为社会热点,前来北京市消协调研。今年3月18日 北京市消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召开“商业惯例与法律规范理论研讨会”,从法律层面释解此行规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今年5月6日 北京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再次会谈,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表示将对行业规范进行修改。
今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12点结账”行规终于走到尽头。
相关链接:
“12点退房”行规源于欧洲
据了解,正午退房制最早起源于欧洲。国际饭店协会从1920年就开始起草行规,讨论客人应当什么时候开始入住、应该什么时候退房。
在长达34年后的讨论后,1954年,国际饭店业协会和国际旅行社协会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协议书,明确客人应该于12点离店,饭店应该在下午2点前准备好客房,这也在全世界形成了共识。
一般情况下,旅馆的清洁人员每人每天需负责15个房间的清洁工作,清洁一个房间需半个小时左右。旅客中午12时退房后,清洁人员可及时清洁房间,以备下午到来的旅客入住。 欧洲酒店由于人力资源成本昂贵,一般是采用外聘清洁工,再统一时间清扫房间,过时单独请人清扫的成本将更高。如果旅客延后退房,则旅馆的清洁费用增加,水、电等各种支出的费用也相应增加,这部分费用应由旅客承担,故根据延后退房的时间长短加收房费就逐渐成为一种惯例。而相应的,不管旅客在什么时间入住,旅馆对于顾客预定的房间,必须在14时之前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