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6月23日,笔者从监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到证实,经监利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许可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对监利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邹松涛采取强制措施。
监利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原监利县朱河中学校长邹松涛在担任朱河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人事安排、物品采购过程中,收受教职员工和相关公司业务人员现金113000余元。同时,另据检察机关查明,邹松涛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犯罪行为,个人拥有银行存款及不动产近200余万元,销毁会计凭征金额达91万元。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