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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消委:“乐购电子商行”收款不发货

时间:2010-05-11 10:25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日前,一家利用外地消费者对广东省广州市道路或商场不熟悉的情况来行骗的邮购商行,被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曝光。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邮购商品时要当心,对一些低价商品要提高警惕。

    据了解,不久前,辽宁省消费者高先生向广州市乐购电子商行汇款658元,购买卫星直播接收机和迷你型数码摄像机各一台。汇款后该商行一直不发货,经多次电话联系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高先生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广州市消委会调查发现,广州市乐购电子商行的广告宣传单称,“该商行位于中国最大的电子电器批发市场——广州市海珠区解放南路万菱广场”。而事实上,解放南路的万菱广场属广州市越秀区,万菱广场是玩具精品、家居饰品批发中心,而非电子电器批发市场。广告称“迷你型数码摄像机只售398元”,而普通数码摄像机一般都高于这个价格。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接到多起类似投诉,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外地消费者对广州市各区管辖区域不清楚,以及对广州市道路或商场情况不熟悉来欺骗消费者。“这类公司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联系地址是假的,消委会及工商机关无法进一步调查、处理。”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公司还利用小灵通号码充当固定电话号码欺骗消费者,利用虚假姓名开通的银行账号收受货款,收款后不发货。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邮购商品前,应通过网络、电话等核实经营者是否为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索要经营者的详细地址、电话。邮购商品后,要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质量“三包”凭证等相关单据,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收货时及时验货,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签字付款或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拨打12315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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