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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将禁“口罩”广告 制片方拍手叫好

时间:2011-05-12 08:21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广电总局通报停播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并表示下一步将禁止在电视剧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特别是禁止用贴片形式覆盖演职人员表的“口罩”广告。

  此次被禁播的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涉及手机、电脑、化妆品、美容产品及投资收藏类商品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夸大及误导消费的违规行为。这也是近年来广电总局叫停违规广告数量最多、最集中的一次。

  同时,广电总局明确表示,下阶段将重点整治在电视剧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口罩”广告。总局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投放虚假违规广告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对把关不严的播出机构,也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此消息一出,观众反应强烈,大家纷纷声讨“霸王”和“口罩”广告的罪状:“一部剧老是看得没头没尾,听得到主题曲看不到演员表,都不知道谁演的。”“最可恶是演到快结束,突然来一段广告,以为后面还有戏呢,等了半天,结果发现是片尾曲。”有网友调侃,看了这么多年电视,将终于不用“被广告”了。  

  还有观众提议,电视剧中频繁的插播广告也应该被叫停。其实,早在2009年总局就出台过相关规定:电视剧每集只能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时至21时之间播出时,每集只可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只不过在现实中,少有电视台遵守这一规定,频繁的广告插播让观众烦不胜烦,“感觉像在广告时间里抽空看电视剧”。

  制片方也对此举拍手叫好。许多片头、片尾都经过精心制作,希望能展现给观众一部剧的精华影像和核心思想,但电视台后期强加的广告插播让一切都“泡了汤”。《潜伏》和《借枪》的制片人张宏震就表示,两部剧的片尾都是先由导演剪辑出合适的片段,再交由专门的广告公司,按MV的标准制作特效,一些画面甚至是手绘上去的。“这么漂亮的片子,由于广告插播,很多观众都看不到,太可惜,大家的辛苦工作也全浪费了。”他还表示,演职员表是对工作人员辛苦劳动的承认,“可是‘口罩’一戴,什么都没了,这是对工作人员的极大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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