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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部分化妆品仍未“换装”

时间:2009-11-05 11:22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付亚娟 张骞
  

  10月1日起,国家施行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化妆品必须明确标注所有成分。然而昨日,在新规施行一个月后,记者走访西安多家大型商场、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发现,部分化妆品仍未标注成分。“美白因子”、“深海矿物精华”、“保湿因子”等宣传语仍赫然在目。

  昨天,记者先后走访西安解放路人人乐超市、雁塔路华润万家超市、开元商城、西大街屈臣氏等大型购物广场的化妆品专柜发现,妮维雅护肤品、海飞丝洗发水、阿迪达斯护肤品等知名品牌产品的外包装上,仍未按照新规标注具体的成分。“保湿因子”、“密封修复成分”、“肌肤活性成分”等模糊的成分标注极为普遍。消费者卢女士对新规施行后,化妆品全部规范“换装”表示期待。她说:“新规定,让化妆品市场、品质及消费者权益都有了保障。”

  昨天,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颁布后,因一些企业仍有上半年生产的库存产品,因此目前市场上仍有旧包装化妆品销售。为了让新包装的更换有个缓冲期,也给厂家消化库存的时间,化妆品成分表的更换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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