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4余元的牛奶豆腐香皂标“纯天然”,消费者认为其表述不属实,有欺诈行为。日前,越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香皂外包装上使用“纯天然”等字样属于欺诈行为,判决商家和厂家共同对消费者退一赔一。
据了解,市民徐先生日前在广州某超市购买了一品牌“牛奶豆腐皂”三盒,共14.7元。该产品包装上宣传“纯天然浓缩浮汁,天然滋润保温”等内容,后徐先生查询获悉,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纯天然”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遂将商家和厂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14.7元、承担交通费4元,并赔偿14.7元。
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产品只有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才能做“纯天然”标注,被告在产品包装上标榜“纯天然”属于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产品存在欺诈行为,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