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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行业协会:3.41%的税金不应额外收取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运
    近两周来,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接到两三百名市民咨询装潢工程预算中的税金问题,为什么装修还要付税金?记者昨天从该协会了解到,本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明确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应包括3.41%税金。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3.41%的税金是装潢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工程造价以外的额外向客户收取的费用。

  据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明确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应包括定额直接费、次要材料差价等费用,其中也包括税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在制订示范合同时,明确列清各项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其目的是向消费者进一步透明装潢成本的报价。

  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3.41%的税金是装潢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工程造价以外的额外向客户收取的费用,成本中均含有料、工、费和税金,只是装潢工程造价已被透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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