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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六项强制性条款 卫生洁具五一实施新标准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黄清燕
    记者日前从国家标准委员会获悉,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报批的GB6952-2005《卫生陶瓷》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日前已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将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据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9月28日联合发布了GB6952—2005《卫生陶瓷》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2007年5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据了解,在强制性标准中,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面积、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封回复、配套要求及冲水装置防虹吸功能等6个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中国卫生洁具生产量大,但企业普遍规模小,科技力量薄弱。新标准的实行,无疑会对中小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引发新的兼并浪潮,市场面临新一轮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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