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河北、山东、浙江、广东、四川等6省市消协(消委会),对北京、广州等7市的57个窗帘布样品开展比较试验。抽样检查显示,市场上销售的窗帘布存在标注不清、染色牢度不够、洗后尺寸变化较大、产品价格与性能不成正比及“三无”窗帘布产品所占比例较大的问题。
“三无”窗帘比例大
本次比较试验所购窗帘样品从每米18元~330元不等,标称产地包括浙江、山东、广东、上海等地以及韩国、德国、美国、土耳其、意大利等国家,基本囊括了国内市场销售的不同档次的产品。
通过比较试验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窗帘布在标注、染色、洗后尺寸变化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57个样品中,只有3个样品有使用说明,标注了产品名称、厂名、型号、纤维含量等内容。购买过程中发现市场上“三无”窗帘商品所占比例很大。检测结果只有4个样品的纤维含量与标称或声称相符,纤维含量存在严重名不符实现象,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证。有的样品窗帘布用人造丝、雪呢尔绒、纺纱、水溶绣、缎面等名词充当纤维名称,叫法十分混乱,误导了消费者。
水洗后缩减尺寸过大
此次同时测试了样品的耐洗、耐水、耐摩擦、耐光四项色牢度指标。比较试验样品中有23个样品存在一项或两项染色牢度较低以及水洗尺寸变化率过大的问题。
本次比较试验检测的全部样品,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pH值等安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除个别样品有特殊要求外,绝大部分样品的强力指标均较好,比较结实、耐用。
针对此次调查结果,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08年第1号消费提示。消委会提醒,购买以棉、粘纤、麻、桑蚕丝为主要原料的窗帘布时,要考虑缩水率;不要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三无”窗帘产品。此次比较试验显示,有近半数样品染色牢度不够,因此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浅色窗帘,避免深色产品因褪色严重影响美观及使用寿命。
时报记者 李杉 通讯员 曾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