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2008年2季度家具、人造板专项抽查情况通报。本次共抽查家具生产企业79家,其中11家拒检,抽查包括木家具的电视柜、床头柜、茶几、梳妆台、书柜、餐桌餐椅等,沙发和弹簧软床垫等6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48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0.6%。抽查中10家企业的10批次家具产品拒检,按相关规定以不合格论处。
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级专项抽查,共抽查了人造板生产企业54家,抽查样品56批次,其主要指标均合格46批次,抽查批次合格率82.1%。抽查企业合格44家,企业合格率81.5%。
监督抽查中家具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木家具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木家具未按规定进行封边处理,沙发产品的骨架用材含有树皮和金属管材壁厚不符合要求,座面泡沫塑料表观密度和其他部位泡沫塑料表观密度不合格。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人造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表面耐磨、浸渍剥离性能、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等性能不达标。
术语解释:甲醛是一种有一定毒性的物质,当空气中游离甲醛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人的眼、鼻、喉都会感到刺激,吸入一定量后将引起某种程度的中毒,使人感到疲劳,损害视网膜,导致视力减退并有头痛症状。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木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必须≤1.5mg/L。
表观密度是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基础指标。表观密度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将直接导致产品的导热性能降低、吸湿性增加,影响保温效果。
浸渍剥离性能主要是指检测细木工板表板和芯板的粘结强度,直接影响产品使用的耐久性,浸渍剥离不合格的细木工板在使用中容易出现表板的脱落、起皮和鼓包。
静曲强度是关于刨花板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静曲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容易导致产品的承载能力、抗冲击能力减弱,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