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工商局12315获悉,截至5日中午12点,十一黄金周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信息1791件,其中咨询1432件,与去年同期1250件相比,信息接收数量增加了14.56%。申(投)诉量大幅上升,共接到申(投)诉信息266件,比去年同期的83件上升了220%,其中商品类175件,服务类91件。
商品类投诉中食品位列第一
在175件商品类申(投)诉中,食品类占了47件,位列第一,其中绝大多数是有关奶制品的申(投)诉,申(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一些非问题批次奶制品未能出示小票退货遭拒。如消费者庆先生三四个月前在某超市购买的施恩金装孕妇奶粉,没有拆封,发票遗失。超市以查询不到三个月之前的销售记录为由不肯退货。
装修建材及家居用品类的申(投)诉从去年的11件上升至31件,成为今年国庆期间申(投)诉的重点之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商家不能履行约定,不能按时送货或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不能及时上门维修。如蔡小姐于2007年7月28日订购6000元的橱柜,赠送的水槽出现漏水的情况,联系橱柜厂上门维修,工作人员不理睬。消费者表示合同上注明质保二年。因此要求厂家尽快上门维修。
宾馆'随行就市'乱涨价
在91件服务类申(投)诉中,餐饮和住宿服务问题较为突出,共接到29件,其中餐饮服务20件,住宿服务9件。主要反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随意涨价。
20件餐饮投诉主要表现为上的菜肴偷工减料、菜内有异物、菜肴变质,服务态度冷淡、不能积极提供服务或在处理纠纷时态度恶劣等。如消费者徐先生10月1日中午在某餐馆用餐,点了一份美极养生菌。菜单上面注明菜含有蟹味菇、猪肚菇、鸡腿菇、石灵菇和杏鲍菇,价格38元,但上菜时只有一种菌,等了40分钟也没有人负责处理。
而宾馆逢节涨价则是引起旅客不满、选择投诉的主要原因。如消费者李先生9月29日投诉,他28日入住旅店,100元一天,住两天,付费300元,其中100元为押金。29日旅店临时通知消费者过节要涨价,价格变更为150元,让李先生措手不及;消费者陈先生9月开始即在大光路某宾馆内住宿,国庆假期宾馆要求涨价,但没有提前通知,陈先生觉得很不合理,认为涨价应当提前通知,现在临时通知消费者造成他无法选择其他价格合适的宾馆。
商家促销误导消费者上黑榜
黄金周不少商家开展促销,而广告上的宣传与实际承诺不符,也成为消费者的投诉重点。如消费者殷女士反映在南京某媒体上看到某家电卖场的广告宣传套购家电满9999元就送一台19英寸的液晶电视。她按要求购买家电满9999元后,商家却不赠送液晶电视,理由是必须要购买指定机型,殷女士表示广告上没有提到这种限制,但商家解释说套购的意思就是要购买指定机型,这个说法让殷女士不能接受。
12315中心张主任介绍说,这类投诉非常典型。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