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装修被迫交两次“除渣费”
较真居民要回7年前多交的钱
本报讯 (通讯员 玉福 蓉丽 记者 马辉)新房装修,被迫交了两次“拆墙费”、“除渣费”,一居民较真,要回了7年前多交的钱。
家住汉阳雅丽花园的王友莲反映,2002年,她买房时曾交过100元装修拆墙费和300元除渣费,但后来物业公司换了,等她再装修时,新物业又要她重交400元,才允许她家装修;为尽快开工,她只好又交了400元。
之后,她多次找开发商武汉雅丽房地产开发公司讨要多交的钱,但开发商说,她第一笔费用已转给当时的物业公司,原公司已解散,但开发商同意找原公司协商,退100元钱给她。但王友莲觉得应退全款400元,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汉阳工商人员证实,第一笔钱是开发商收的;按理这笔钱应由开发商退回。经协商,昨日,消费者已拿到40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