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缴纳了2万元定金和24万元房屋首付款后,房主反悔拒绝卖房。卢先生称,对方是嫌卖亏了,以房屋涨价为由加价,便将房主诉至法院。昨天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卢先生称,今年9月5日,他通过房产中介与梁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在门头沟的一套住房,房屋面积73.4平方米,售价56万。卢先生支付了合同定金2万。10天后,他支付首付款24万。不久,梁先生以房屋卖亏为由,屡次提出涨价要求,并且涨价的加码不断攀升,否则,他要撕毁原合同。卢先生认为,已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梁先生拒不履行生效的合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卢先生起诉要求,梁先生继续履行合同,以56万元出售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
昨天的庭审中,梁先生不同意卢先生的诉求,并要求解除合同。梁先生称,根据合同规定,卢先生应在今年10月20日办理过户,但卢先生却延迟办理,卢先生已经违约,合同应自动解除。另外,56万元的价格是低于当时市场价的,房价又一直在涨。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