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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为违建发房产证 村民顶风一夜建起一栋楼

时间:2009-11-24 10:19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zhouc
  

  12月2日深圳违法建筑普查工作的大限即将到来。2009年6月2日《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规定实施: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普查时间从今年6月2日到12月2日。“违建可以转正”无疑像一针兴奋剂,为搭上“转正 ”末班车,深圳掀起一阵“抢建”热潮,有些地方甚至上演了一夜建起一栋楼的“神话”。

  虽然政府三令五申禁止“抢建”,但许多房屋都在夜里突然“长高”。然而,等待这些违建的将是怎样的命运?

  文、图/本报记者杜安娜实习生赵琦玉

  现状:关内疯长已过关外夜间“暗建”

  他们都是白天打杂,晚上工作,从早上7时一直施工到晚上10时,“老板交代的是,能建几层建几层”

  深圳关内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玉龙新村是深圳市有名的“插花地”,以前属龙岗区布吉街道管辖,管辖权的变更让积淀的问题显得更加复杂。

  玉龙新村社区工作站的负责人巫进军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整个玉龙新村共有300多栋违法建房,都是当年抢建的住房,现在正等待政府违法建筑办的统一普查处理。记者见到,村里有许多还未建成的烂尾楼,但明显已彻底停工。

  “整个村没有一处施工建房。从今年6月开始到12月结束,违法建筑要接受登记。”巫进军说,关内控制得非常严。

  然而,深圳关外与关内冰火两重天,虽然“种房”高峰已过,但仍有村民顶风抢建,只是由“明”变“暗”,“白天休息,晚上开工,轰隆隆吵得周围不能休息”。

  记者在南山区南头新安古城春街看到,一层7层楼房正在加紧施工,每天晚上加班到七八点,周边的居民多有怨言,而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西社区李屋村,抢建势头方兴未艾。在龙岗,随处都能见到正在“长高”的楼房。

  有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白天打杂,晚上工作,从早上7时一直施工到晚上10时,“老板交代能建几层建几层”,周边居民反映,这栋楼已经拆过两次,执法队一走,他们又继续施工。“据说要建10层,将来要卖出去。”虽然许多“半成品”白天不施工,但脚手架上安装完好的灯光设备泄露了“正在施工中”的信息。

  漏洞:有人“打招呼”有人“卖户口”

  6月2日后,小胡恢复了保安身份,他刚刚结束了一年的“执法”工作:协助执法大队阻止村民抢建房。

  “最疯狂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去年下半年,小胡突然接到一个差事:协助执法队到龙岗区黄阁坑某村阻止村民建楼。

  小胡和其他59名“民间人士”一同进了村,24小时把守村口,三班倒值班,主要任务是阻止一切建筑材料进村。

  “那时很有面子,进出的人都会递上根烟”,小胡说,当然,有些打好了“招呼”的材料也能进去,就看谁本事大。到今年4月份,村里建房可谓疯了一般,有地方一两天就建起一栋楼。“这些房将来是可以拿到产权的”。今年6月2日后建成的房屋不在接受登记违建范围之列,小胡的“村卫”工作就此结束了。

  虽然深圳市人大6月2日实施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上规定,只接受6月2日前建成的房屋登记,但仍有人铤而走险。记者了解到,一些村委会“网开一面”,缴纳一定费用后,可接受登记。在宝安区龙华民治村,缴纳3~5万元的费用,便可以给违建上一个临时户口。

  缘由:整顿违建积弊误解引来抢建

  深圳这一轮抢建的直接冲动来自于今年6月2日《决定》的颁布。

  “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条件的,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会依法核发房地产证书。”同时,深圳岗厦城中村改造创造亿万富翁的故事,像神话一样传开。规定意味着,部分现有的城中村等旧城旧村违法建筑,将有可能通过办理登记后,拿到合法的产权证书,从而转正为合法建筑。当确认产权的违法建筑因公共利益需拆迁的,也可获得补偿。

  “这些违建大量侵占土地,土地无法集约利用,加剧土地资源的紧张,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另一方面违建没有经过质量验收和消防查验,存在着建筑结构、消防等重大安全隐患。”深圳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华楠说。事实上,深圳违建积弊已久,目前可统计的违法建筑达 35万栋,这是个庞大的数据。

  政策制定的良好初衷并不能避免事情的另一面出现。政策出台后,有媒体将之解读为深圳为“小产权房”开闸。闸门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一时间抢建四处开花。虽然深圳市采取了种种“堵抢”的行动,人大也出面解释违法建筑和小产权房完全是两个概念,也无法遏制住风声鹤唳的抢建大潮。

  违建与特区历史相伴相生

  其实,深圳从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中,抢建风潮经历了好几波。从特区成立之初的“宅基地”政策,到土地有偿使用改革后催生的原住民建房潮,“违法建筑”这一名词,对于深圳来说,几乎是与特区的发展历史相伴相生。

  到现在,深圳市政府也承认,违建的存在,政府“有过错在先”:1992年深圳宣布特区内实现城市化,一些产权应该收归国有的土地,实际上却还给了原住民和原村集体经济。

  岗厦被“默许”的违建标签

  翻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历史,能摸到违建的诞生历程。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岗厦正是这样一个典型标签。

  11月底,深圳岗厦河园片区,这个曾经被称做“城中村”的地方,如今已成为一片砖块瓦砾。在这块十五六万平方的土地上,大多超过政府当年所允许高度、面积的“违建”,一次性被政府默许。岗厦的原住民中则一口气诞生了20多个亿万家族和近10个亿万富豪。

  岗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文晓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细述岗厦这些违建的历史:这些房是分几拨建起来的,有的是两次,有的是3次。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一般人家都建两层,90年代初期,建4~5层,90年代末期,就建8~10层了。

  “80年代一般都是两层,那时国家规定了宅基地建房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关内、关外的村民建房都差不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90年代初期,邓小平南巡后,深圳特区迅速发展起来,不少香港老板来开厂,所以大家都争相把房子建得高高的用来出租。于是,深圳掀起了抢建热潮。

  “1999年开始又掀起了第二轮抢建,势头相当猛烈。”抢建热潮每次都从关内传到关外。

  农村城市化留下的欠账

  其实,在划地改革初期,深圳特区对原住民的住房管理按照国家一户一块宅基地的标准,每户宅基地100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80平方米,并且均不能超过3 层。于是,原住民便以划格子的方式占地建房,由于城市整体规划、配套设施一片空白,所以第一批城中村布局密密麻麻、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到现在,深圳市政府也承认,违建的存在,政府“有过错在先”:1992年深圳宣布特区内实现城市化,一些产权应该收归国有的土地,实际上却还给了原住民和原村集体经济,这样名义上城市化了的深圳,在土地和房屋的产权上,并没有真正解决城市化的问题,留下一大笔历史的欠账。

  而工业化起步之后,吸纳了大量外来人口,这个庞大群体的居住需求,留给了违法建筑。

  在有些混乱的状况下,还出现了一些极其特殊的例子。巫进军介绍,玉龙新村有一片100平方米的土地,一直荒着,今年被规划建罗湖区的社区公园,正准备动工,有15位业主出来说这片地是他们1993年购买的。因国土部门未给这块地办红线图,所以报建一直未批准。

  而与他们同期购买的周边土地,当时抢建了楼房,并属于这次登记的违建之列,但这块地不属于普查登记范围之列。15位业主感到大为吃亏,“撑死胆子大的,饿死胆子小的,真后悔当时害怕什么治理违建,没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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