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於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通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势头。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严格建设专案批地供地审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加大监查违规违法用地力度。
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机制,未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矽、风电设备、船坞船台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相反,对国家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之新工艺和新产品专案用地,要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对通过淘汰落后及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需要用地启动周转的,要给予计划指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