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为何中了标?曹向想不明白这个问题。近日,他上网发帖,质疑这场由湖南省长沙县招标采购局1月30日组织的现场招标活动。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纪检组长胡学军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现场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程度及报价真实性,均经过每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并无异议。
据悉,长沙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裂开了一点”的密封条
曹向质疑的招标,是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委托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进行的湘绣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监控、广播系统)采购项目。经过两次延期,项目于1月30日下午在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开标,5家公司参与竞标。
网帖称,长沙县鑫元公共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元公司”)中了标,但其投标文件的密封状态不符合招标要求。“鑫元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封条开了有15厘米的开口,密封袋另一端没有粘贴密封条。”网帖指出了这两处“违规”。
帖子还附上了三幅图片,其中一幅显示,5个密封袋同时摆在棕色木桌上,一名佩戴胸牌的男子正低头工作。他面前的一个密封袋,一端贴了密封条,但开了一道口子;另一端没有开口,也没有粘贴密封条。
曹向是长沙县一家计算机公司的合伙人,负责开发这一项目。曹向回忆,1月30日下午2点多,他与公司投标授权代表刘洋来到开标现场,交完投标文件后,他坐在了第一排。
“开标会上,我看到鑫元公司的密封条有问题,就提出质疑,并在座位上拍了照。”曹向说,有人试图上台拍照,但被工作人员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