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六: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反复擅变土地性质一)未经挂牌招标,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曾于2002年5月发布第11号令,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第71令,《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号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即所谓的”831”大限。 2008年,红华公司针对之前发生的诸多打砸、抢、烧的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借题发挥,利用维稳的幌子和政府进行协商,未经“招、拍、挂”等法定流程直接将2004年获得的原贵钢阳关建材制品厂企业地块工业土地使用权变更为二级住宅用地。事件发生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颁发生效之后,属于非法获得,严重扰乱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取过程中严重背离《土地法》“招、拍、挂”公正、公平的原则,更别说进行购买资格的审查。如此缺乏竞争、影响市场秩序,严重的扭曲了土地市场交易价格,成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阻力。为什么这种违法行为能够实现?这样背离法律法规的土地出让方式没受到质疑?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两次变脸 非法牟取暴利众做周知,以工业性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非常低,但这也圈定了土地使用范围。贵州红华商贸物流园项目(金阳世贸)在以廉价的成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再次利用之前发生的各种群体事件为借口,多次上访相关部门,以“维稳”等说辞成功的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二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成本升值的巨大金额就这样悄然的被红华公司收入囊中,该种行为几乎等于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但红华公司并未停止谋取暴利的脚步,2012年11月在贵阳晚报、贵州都市报等当地主流报媒上公然刊登“11月19日首轮认筹开启,黄金旺铺?震撼价格” 的信息,项目土地性质再次从住宅用地升级为商业用地,暴利空间再次放大。”(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