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办二手房贷款条件说明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大连其他区县缴存的可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2.大连地区户口(外地户口须具备人才工作证);
3.具备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和保证担保;
5.具有购买自主普通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借款人如果未婚应超过规定的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
贷款额度的核定:
1.资信等级为一级的:最高贷款额度25万元
资信等级为二级的: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
资信等级为三级的:最高贷款额度14万元
2.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二手房:
(1)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2)使用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50%
注:使用年限自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开始计算,最高不超过30年。
3.不超过借款本人100个月的工资总额,资信等级为三级、月均工资低于全区社会月平均工资且借款人配偶无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借款人本人70个月的工资总额(以缴存公积金基数为准);
4.贷款额不足部分可在指定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5.上一次贷款全部还清且无不良还款记录的职工户,可在规定额度内申请差额贷款。
资信等级的核定:
(一)夫妻双方及其所在单位均在本中心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且是大连地区城市人口的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资信等级为一级::
1.夫妻双方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在职职工;
2.夫妻一方为全额拨款单位的在职职工,另一方上12个月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区社会月平均工资;
3.夫妻双方上12个月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区社会月平均工资;
4.经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评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信用,还贷能力较高的借款人。
(二)夫妻双方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大连其他区县缴存证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资信等级为二级:
1.借款人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职工,或上12个月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区社会月平均工资,其配偶按政策规定即使足额缴存公积金的;
2.借款人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职工,或上12个月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区社会月平均工资,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
3.经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评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信用,还贷能力较高的借款人。
(三)符合贷款条件,具备还款能力的其他借款人,其资信等级为三级。
偿还能力(包括合同变更后的还款年限):
1.除公积金外,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2.扣除月还款的家庭收入不能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定500元/月/家庭);
3.借款人可提供银行存款、国债等有价证券作为具有还贷能力的辅助证明。
贷款范围(开发区):
1.经济适用房;
2.普通商品房(开发单位须同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3.二手房;
4.政策规定的贷款项目。
还款期限:
1——15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
二手房贷款期限加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30年。
房改办二手房贷款代办程序及相关规定:
贷款程序:
一、购房人选定预购二手房后,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初审(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预购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客户由评估所始办的)
二、购房人持《二手房贷款申请书》、《政策性住房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科贷款窗口审查贷款资格;
三、贷款窗口审查同意后在《贷款申请书》上盖章,由购房人持此单到评估所,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时代办二手房过户手续;
四、购房人持评估报告、房地产买卖契约、已过户的产权证、完税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窗口领取《贷款意向书》,并办理保险、担保手续;
五、签订贷款合同;
六、购房人持活期存折、意向书办理划款。
注: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成交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且不超过15年,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限。
贷款利率(月利):
公积金:1-5年为3.3‰,5年以上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