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全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的“大限”,根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统计,从10月下旬开始清查公务员违规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以来,截至昨日,全市已收回808套政策性出租住房,租户承诺近期退房的有245套。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的统计数据显示,808套住房中,市国土房产局已收回722套政策性出租住房,租户承诺近期退房的有225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收回35套政策性出租住房。各区及其他部门的清退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其中南山区政府已收回51套政策性出租住房,租户承诺近期退房的有20套。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1月20日尚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其住房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布。此外,市国土房产局将根据市场指导租金的一定比例,制订政策性出租住房租金标准。
据悉,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草拟了《关于推进深圳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利于进一步规范下一阶段的查处工作,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此外,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日向各单位通报清退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于下月初根据清退结果专题上报市政府。
专访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周转房不是公务员福利房
本次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已经初显成效,对于那些享受了福利分房还占据周转房的公务员来说,退回房子无可厚非,或许还应该进一步探讨是否在退房的同时,返还不当租赁收入。但是,对于那些暂时无法享受到福利分房、货币化分房的年轻公务员来说,买商品房或者为了孩子读书租了别的房子,也被要求退房,似乎有一刀切之嫌。针对本次清退行动中出现的不同声音,记者昨日专访了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
周转房只能用于过渡性居住
记者:本次重点清退的政策性出租住房在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是一个怎样的组成部分?
王锋: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包括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暂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后者涵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出租房(周转房),本次重点清退的就是周转房。
记者:本次清退行动中,不少公务员提出一个疑问,周转房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有人提出,如果它是公务员的福利用房,为何自己买了商品房就一定要搬走?
王锋:我认为周转房不是公务员的福利用房,它主要的用途是暂时性的周转房,主要用于解决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暂无住房的干部职工买房前的过渡性居住问题。不管是否享受公务员买房的福利政策,只要你买了房,就必须搬走,因为已经没有过渡性居住的需要了。
记者:从2002年开始,新入职的公务员不再享受实物分房制度,而是改革成货币化分房制度。但是这个新制度至今未出台,有不少新入职的公务员,借用父母亲戚的钱购买了商品房,这次也要退房,是否不公平?
王锋:货币化分房制度迟早要出台,对于这些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自己购买商品房的公务员应该会有一定的补贴。周转房的目的是保障没有房的人有地方住,既然你买了房子有地方住了,理所当然应该让出来给没有房子住的人。
申请人收入水平应纳入考虑
记者:这次清退行动中,我们发现一些没有买房的公务员,因为孩子要读重点小学等原因租了别处的房子,但是周转房也要退,不能给父母住,是否有一刀切之嫌?
王锋:周转房是配置给签署租赁合同的本人居住的,既然你有钱自己租别的房子,当然要退出来。周转房保障的是承租人的居住问题,不是保障你父母亲戚的居住问题。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还发现,一些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员工,虽然在深圳没有房产,但是在别的城市投资有商品房,他们却不在此次要求清退的行列,这公平吗?
王锋:如果有这种情况存在,说明我们的周转房在分配上存在问题,有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员工虽然在深圳没有买房,但是收入状况不错,这些人是不是应该排除在周转房的分配范围外,值得探讨。今后周转房的分配,看来不能单纯考虑申请人是否在深圳有房,还要考虑其收入水平等因素。
政策住房分配对象应更明晰
记者:政府主管部门最近刚去新加坡考察完公屋制度回来,周转房的管理方面是否有可以借鉴的经验?
王锋:新加坡没有深圳的这种周转房,保障性住房主要就是公共组屋,购买组屋的人一般都有部分产权,即使这样,也规定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仅允许房主与租户合住,其目的就是让住房保障制度不走样。
记者:这次清退行动让很多想申请周转房的人看到了希望,但是不少在普通企业上班的中等收入阶层反映,在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中,他们似乎成了夹心层,因为户籍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周转房的分配又似乎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倾斜。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锋:在政府的各种保障性住房中,哪个收入行列的人应该享受哪种房,近年来确实存在分配对象不够清晰的问题。我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对手中的房源进行全面的清理和重新定位,目前,深圳正在制定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条例,今后各种政策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应该会更明晰。(记者/佘慧萍 通讯员/虞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