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设部日前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正式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针对一些开发商投机取巧,以绿色建筑为幌子,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目前已有所谓的绿色建筑,我们原则上是不予承认的。”
办法规定了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星级;审定的项目由建设部发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
细则是绿色建筑评价的技术原则,从六大技术体系对住宅与公共建筑进行考核,即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及运营管理,并且根据考核内容对其6个方面执行标准的情况予以判定。
据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筑在我国发展较迅速,一些具有远见的开发商、业主也在积极参与到我国的绿色建筑事业中来,他们的积极参与是我们所乐于看到的。但是针对一些开发商投机取巧,以绿色建筑为幌子,打概念牌,我们将不承认其合法性。对于目前已有所谓的绿色建筑,我们原则上是不予承认的。”
据悉,建设部目前已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申请应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物必须是通过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并在节能、节地等方面综合效果明显的住宅或公共建筑。为便于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控制,细则鼓励开发单位、业主单位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申请评价,对于方案设计合格者,将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