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打着节能的幌子欺骗购房者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昨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
地产商虚假宣传节能要重罚
新《节约能源法》明确,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对以上信息做虚假宣传,处罚将加重,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项目节能不达标将被禁用
节能将成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必过门槛,在中国开设工厂等项目的环保成本将提高。《节约能源法》为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职责提供了许多新制度。例如第15条规定,地方政府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评估制度。经审查未达到节能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项目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在标准和法律出台之前已有的生产单位,如果不符合节能标准,须限期治理,否则将被停业整顿或关闭。
政府节能责任被首次明确
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首次明确了政府自身的节能责任。政府部门要制定等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还要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这就从预算管理和财政支出的角度对政府机构自身的节能提出新要求。政府等公共机构采购相关产品,必须优先购买列入节能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新修改的《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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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产执行可不事先通知
昨日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从4个方面解决目前的执行难问题。此次增加了“立即执行”制度,执行员不一定非要先通知对方后才能执行。
修改前的民诉法规定,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之日起,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然而有的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以后,就转移隐匿财产。所以,此次增加了“立即执行”制度,即“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不一定非要先通知,然后才能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介绍,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判决裁定的措施,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单位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也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同时可以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
律师会见被告人将不受监听
新修改的《律师法》加强了对律师职业权限的保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无需司法机关批准,只需“三证”齐全,即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的公函。
但是现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经过司法机关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解释说,现在的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过程中,也会对这一条进行修改。
除约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更自由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将不被监听。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也不受法律追究,但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