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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镇宗告开发商不提供房产证 并索要12万多元违约金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郭志霞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香港影星汤镇宗将开发商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开发商提供房产证,并支付12万多元的违约金。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汤镇宗在起诉书中称,其2005年3月13日和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买下朝阳区朝外大街铂宫国际中心D座的一套房屋,总房价款400多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9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为其办理产权证,否则开发商应按房价的3%支付违约金。

??汤镇宗随后付清房款,本应在去年1月30日前拿到房产证,但开发商迟迟未予办理。

??对于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汤镇宗委托的律师认为,被告所建的铂宫国际中心D座违反城市规划法,属于超规划建设,是要交纳罚款的。而被告因自身利益迟迟不交罚款,导致买房人不能办理铂宫国际中心D座房产证。因此他们起诉要求开发商为汤镇宗办理房产证,并支付12万多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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