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设部对外公布了《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以下简称《情况》)显示,截至 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还有4个地级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为此建设部要求其要在 2007年底前必须建立。
廉租房作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一直以来建设缓慢,在2005年底的时候全国尚有70个地级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为了加快廉租房的建设,2006年9月建设部公布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制定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设区城市督促所辖市、县(区)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造成各地廉租房建设缓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融资难,目前主要依靠地方财政的支持。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但是目前尚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为此,建设部要求这些城市要在今年一季度必须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
《情况》还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上了廉租房,其中北京市已经安排了2.5万套廉租房,预计今年全国还将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房9.7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