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厅确认“一地两卖”
虽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一再解释,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一纸答复却相当于确认了前者曾经进行过“一地两卖”的事实。2011年10月9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就张焕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经查,你反映的地块位于宜兴市华益护卡膜厂西侧,该地块于2009年5月5日以毛地出让方式挂牌出让,2009年6月20日由宜兴市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目前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已与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变更了土地出让合同,将你及其余14户居民所在土地剔除在出让合同之外,并重新核定了出让金。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土地抵押登记面积不包括你们的土地,因此不存在一地两证的情况。对于是否要重新规划的问题,请你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反映。”
但截至目前,张焕南及西木新村居民等人仍未看到有关部门将他们的土地划出乐祺佳园土地证的公示。“乐祺佳园建设方并没有更改小区原有的规划,所以在25号地的建设方规划上也暂时不会改动。”宜兴市规划局工程规划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宜兴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科级干部也透露,由于管理不到位,前几年宜兴土地市场上毛地出让现象并不少见,“一地两卖”也非首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