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网联合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未通知当事人,市民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被江苏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卖给了开发商。对此,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华更生表示,从地块成交记录、出让公告、规划文件等材料上可看出,宜兴市民张焕南及14户居民所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确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挂牌出让,“一地两卖”情况成立。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一纸答复也确认了宜兴市国土资源局 “一地两卖”的事实。
近日,无锡市纪委正式对此事进行调查。
自己的土地被人卖了
2003年12月,宜兴商人张焕南以1100万元获得位于宜兴城区宜北路202号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土地编号为041-041-025000(以下简称“25号地”),土地面积为3150.5平方米。从那年起,张焕南所拥有的土地证按照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审核,最近的一次年审时间是2011年11月25日。
然而,在2009年的某一天看报纸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刊登的一则土地公告让张焕南坐不住了。在这份名为“宜地挂告字[2009]第11号”的公告上,他的25号地连同附近西木新村居民的部分宅基地被合并在一宗名为“乐祺公司地块”的土地中以挂牌方式出让。对此,张焕南之前一无所知。
但已经晚了,乐祺公司地块已被宜兴市兰山房产开发公司以9550万元的价格竞得。2009年8月,兰山房产开发公司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领取了新的土地证,该证书所对应的土地,将张焕南及西木新村14户居民的土地包括在内。
记者调查发现,乐祺公司地块位于宜北路西侧、树人中学东侧,土地面积为44084.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交地条件显示为“拆迁后的自然平整土地”。
6月5日,记者在地块现场看到的情况却与公告所言的“净地”并不相符。经过两年多的开发建设,乐祺公司地块已被开发建设成豪宅小区——乐祺佳园。在该小区的西北角,一座居民楼里住着14户当地居民,那里破败的房屋与乐祺佳园奢华的别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该小区的东北角,则是张焕南所拥有的25号地,他和妻子在那里经营着宜兴新海港大酒店和新海港浴场。
张焕南认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未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及实际补偿,就公然将他们合法所有的土地进行挂牌拍卖,甚至在土地被拍卖以后,还每年为25号地的土地证进行年检,这不合常理。
“开发商的土地证里包含了我们的土地,我们手里的14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相当于废纸。”据西木新村14户居民的代表介绍,当初兰山房产开发公司以改造我们有40年历史的破旧房屋为由,用“旧城改造”名义低价获得了乐祺公司地块。”
“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出让这块土地时,并没有通知我们,我们的地等于被偷着卖掉了。”张焕南及西木新村14户居民的代表向记者介绍事件经过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