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起因肢解发包
君华香柏广场的身世极为复杂。其前一个名称是君华又一城,而原名是恒骏花园。
2002年,恒骏花园原开发商广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投资商广州市恒都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恒都实业”)闹矛盾,导致小区第三、四期烂尾。2005年,原投资商恒都实业把小区烂尾的第三、四期和后续未开发的土地一起打包转卖给了现在的开发商君华地产,小区的名称也被改为君华又一城。现在,其又改名为君华香柏广场。
在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恒骏花园项目转让协议”中如是记录:“为更好推动‘恒骏花园’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执行前款所述的法律判决及裁定,甲方(指‘恒都实业’)同意将其在该项目中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指‘君华地产’)。”
而关于君华香柏广场的投诉可追溯到一署名为“无奈的君华业主”在2010年8月发布的帖子:“本人在2008年10月购买了君华又一城一个单元,当时收楼的时候就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但开发商要我们尽快收楼并承诺收楼后给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但整改后的问题越来越多,卫生间现在漏水很严重,上个卫生间要到打上雨伞的程度了。”
尽管如此,君华香柏广场却风光一时。2010年5月,君华香柏广场荣获“十大畅销楼盘”殊荣,2011年3月,又荣膺“中国现代新型示范住区”称号。
但是,好景不长。2011年6月安全月中,广州市建委在8日、9日两日内连发七张“红牌”,称位于广州大道北与京溪路交汇处的君华又一城(又称恒骏花园)六期“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被确定为末位工程或不合格工地”,“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违法转、分包工程现象”。
更严重的是,开发商广州君华地产还被指“自行组织班组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存在‘肢解发包行为’”。而所谓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可想而知,这样将直接导致施工方责任主体责任错乱、职责不明,极易引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因此,《建筑法》第24条、《合同法》第27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皆明令禁止肢解发包。
以此来看,君华香柏广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与其肢解发包行为并非没有关联。
但是君华物业方面却对此不以为然。装修大量外包也是诱发质量问题的因素。“所出现的瑕疵,可以说也是装修的问题,只要不是结构性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弥补。我们这边有十几个装修公司,大致是一两个装修公司负责一栋楼,难免有点参差不齐。再说,现在不管哪个开发商的楼盘,都会有负面评价。”
“君华香柏广场是提前交楼的,问题是出现在交楼环节中。在跟业主进行深入沟通后,我们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不是弥补,而是一次性全部换掉,取得了业主的原谅。”仝锡宽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是表示。(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