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包4.5亿元工程为诱饵
自称手中有价值4个多亿的工程,一地产公司老总尚永明以此骗取建筑施工企业百万元保证金。昨天(16日),尚永明因合同诈骗罪被市一中院判处10年6个月徒刑。
今年53岁的尚永明被捕前是北京圣基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受害人杨某介绍,2004年6月,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尚永明。尚永明称,圣基公司名下有一项总投资达4.5亿元的工程,需要有实力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杨某当即表示,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接下这个工程。尚永明派人到杨某公司“考察”后表示,只要杨某缴纳200万元“项目质量保证金”就可承接工程。几经砍价,杨某送出了100万元。此后,尚永明又从杨某处拿走了5万元。最终,因工程迟迟不动工,工程图纸上没有设计单位公章及签名,杨某心生怀疑并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尚永明并没有取得有关工程项目的发包权,和建筑施工单位签约并将收取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挪用作公司支出,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处尚永明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