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土地谋私利屡见不鲜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即便是农村村民建住宅,也必须获得相关手续,包括提出申请、公示;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相关部门要到实地考察,对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进行初审;公示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按规定报乡镇政府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县国土局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像小宋庄村这样的先建后申请乱建房的情况在各地时有发生。
近年来,国家为保护耕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土地用途规定了极为严格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确实需要改变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国土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征收、征用转变为国有土地,经申请批准后才可以用于建房和其他建设。
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买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仍然层出不穷。此前,国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曾在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表示,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因出让土地价格较高、办理手续繁琐,一些用地者将目光转向农村集体土地。部分地方未经依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文明生态村、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名义,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村干部无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非法利用土地谋取私利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