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
10余份民事判决书揭秘开发商股权之争
2008年起,金志房地产营业执照就一直没年审。昨天有媒体报道:“陈钢曾表示,山东省工商局要求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的股东全体签字盖章后方可年审,公司三大股东之一山东省第三产业促进会不同意盖章年审,所以至今没有年审。”“这个陈钢从来就没来过这里,也没通知过我们年审,怎么成我们不同意了?”11日,山东省第三产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股东之一的他们,对陈钢当选总经理并不知情,“韩雪才是大股东,现在金志房地产的董事长、总经理,应该是韩雪”。
2011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公示的金志房地产公司股东有3个:三产促进会105万元,股权为10.5%;张秀莲,股权比例为39.5%;济南正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
金志房地产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内部到底有什么股权纷争?11日,三产促进会这名负责人拿出了关于股权纷争的 10余份民事判决书。记者从中了解到,从2007年起到现在,关于股权的诉讼,如拉锯战般一直没有终止。
韩雪起诉张秀莲归还股份
在槐荫区法院(2010)槐商重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中,韩雪状告金志房地产(法人代表高咏)、济南朋通实业公司(法人代表张秀莲)。韩雪称,1995年,她欲筹措成立房地产公司,因不能以自然人名义出资,她联系朋通公司并签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以张秀莲为法定代表人的朋通公司和韩雪共同筹措,成立后公司股份双方各占50%,韩雪所占部分实质挂靠在三产促进会名下。但在实际筹措中,公司的全部资金都是韩雪筹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