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政府日前提出,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查处违法用地,违法用地整改不力者将就地免职。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说:“不要以为违法用地发展村镇经济是‘因公违法’,不会被追究责任。有没有从中获得利益,并不是追究责任的必备要件,只要没有管好土地,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据透露,广州市政府要求,到2009年土地执法检查时,如果各区(县级市)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高于15%,或者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面积比2008年发现的违法用地面积没有下降80%以上,以及在土地管理方面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的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律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