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缺失生“蚁贪”
分析沈洋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蚁贪”的特点。
“‘蚁贪’的特点就是,受贿者权力小、地位低,他们处于权力末端,却凭借手中的小权力日积月累进行贪腐,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地贪腐。一小口一小口地贪腐,累计起来可以达上千万元,比如像河南的李荫奎,受贿1575次,累计上千万元。”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说,“由于‘蚁贪’身在基层,其腐败行为直接危害群众利益,所以对国家的危害很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类似沈洋这样的,在国土领域出现的“蚁贪”还有不少。
2011年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1亿多元的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在沈阳市被执行死刑。
罗亚平,这个正科级女官员,握有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权,敢于对包括自己上司在内的官员吼叫:“是我弄来的钱给你们开支的,你们都是我养活的,没有我来赚钱,你们只能去喝西北风。”
为何国土领域的“蚁贪”时有出现?办理沈洋案的玉林市容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沈洋沦为阶下囚,当然是他贪欲膨胀的结果,但也暴露出监管上的一些缺陷。近年来,土地规划管理方面的法规已经相当完善,可这些规定大多是指向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对人的,规范土地管理人员的规章相对少,且操作性不强;土地监管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怎样才算合理、恰当,也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就给心术不正者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还有一方面原因,就是目前对基层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存在一定的缺失。现在很多地方办反腐学习班,但忽略了掌握公权力的基层公职人员,各地很少为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办班,更不用说科级以下的普通工作人员。”林喆说,各地对待科级以下干部的廉政教育,往往采取“自我教育”,即发一些材料,让他们自己学习,但这种做法往往收效甚微。
“对科级以下的公务人员同样要加强廉政教育,将基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到实处。对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轮岗,不能让他们在一个位置呆得太久,否则会形成宗派体系,相互帮忙、相互掩盖腐败行为。另外,还要加强财务审计,比如,能否将审计周期由一年一审改为一个季度一审,不同单位之间,用不同的财务人员来交替审计单位账目。”林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