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土地规划管理方面的法规已经相当完善,可这些规定大多是指向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对人的,规范土地管理人员的规章相对少,且操作性不强;土地监管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怎样才算合理、恰当,也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就给心术不正者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对科级以下的公务人员同样要加强廉政教育,将基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到实处。对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轮岗,不能让他们在一个位置呆得太久,否则会形成宗派体系,相互帮忙、相互掩盖腐败行为。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中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有些是经过长期整治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痼疾,有些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据了解,近年来,国土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呈现出两头腐败的情况——腐败现象不仅发生在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身上,一些权力小的基层干部也纷纷“失足落水”,“蚁贪”现象突出。
科长初收“感谢费”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典型的“蚁贪”案例。
作为西部地区一个地级市所属局的一名科长,沈洋的级别不高,职权也有限,但外表老实本分的他却把手中的一点权力运用到极致——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管理科科长、地籍科科长期间,沈洋受贿索贿25次,在“感谢费”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初见沈洋时,很难把他和“贪腐”二字联系起来。年过五旬、戴着眼镜的沈洋,给人的感觉是文质彬彬,满脸书卷气。上世纪80年代大学毕业后,沈洋一直在土地部门工作,同事对他的评价一直都是“为人和善,踏实肯干,业务能力较强”。
2002年1月,沈洋被任命为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管理科科长。升职后他依然本分低调,被认为是国土局的“老实人”。
随着职位的升迁,人们对沈洋的称呼由“小沈”、“沈哥”变成了“沈科”。在来办事的人热情的称呼中,沈洋陶醉了,举手投足间也开始有了架势。
沈洋由廉到贪,实质性的改变发生在2004年。
2004年年初,玉林市玉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某找到沈洋,希望能妥善解决玉州区部分拆迁户位于垌口、新民片区的自建房土地证办理遗留问题。
沈洋说,“现在才办,不能再享受原来的优惠政策,要按新规定交费”,并说他们工作很忙,不能马上办理老拆迁户的土地证。
沈洋不松口,文某没办法,只好把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最后决定由单位拿出点经费对沈洋“表示”一下。文某再次找到沈洋,请其尽量帮助、支持玉州区政府解决老拆迁户的遗留问题,并明确说“到时我们会感谢你的”。
话说到这份上,沈洋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既然是政府出面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及时办理。”没过多久,沈洋安排市场管理科和相关工作人员,很快将约70户老拆迁户的土地证按优惠政策办好。
办证之事顺利完成,文某来到沈洋的办公室,代表单位感谢其帮助解决老拆迁户土地证问题,并把用信封装好的3万元现金交给沈洋。当时,沈洋没说什么便收下了。这些钱,沈洋给自己留了1万元,其余的两万元分给其他人员。分到钱的人对他笑笑说:“沈科你还真是老实。”
收“感谢费”是什么性质,沈洋心里很清楚。不过,他认为自己忙前忙后,安排人手优先给对方办了事,况且钱是政府部门给的,拿着应该没问题。就这样,沈洋开始走上了用职权敛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