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芳以17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二手房,在拿到房屋产权证准备搬入时,却发现该房屋被严明霸住不搬,便起诉至高新法院。而严明则称这套房屋是与哥哥严强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严强出售该房屋未经他同意。昨日记者获悉,该案已开庭审理,并将于近期宣判。
杨芳的代理律师称,杨芳手中的房屋产权,足以充足证明其是这套房屋的合法拥有人。记者从审判法官处了解到,开庭时,杨芳称她于2006年2月通过房屋中介,以17万元的价格从喻某手中,购买了位于高新区肖家河的一套约69余平方米的房屋。当月,杨芳就付清房款,并顺利办理好了房屋产权过户。但就在她准备入住时,却这里发现有人住。住在房里的严明,就是将房屋卖给喻某的严强的弟弟。杨芳在庭上出示2007年11月的一份判决,显示喻某与严强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我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书,当然也是有效的。”
对此,严明的女儿小严称,他们一家已在这套房屋里住了十来年,房屋是其爷爷的拆迁调换房屋,作为遗产留给儿子严明和严强,但一直没办理房产登记。小严说,大伯严强伪造遗嘱将这套房屋登记,并擅自将房屋卖给喻某。而喻某又通过中介将该房屋卖给杨芳。小严告诉记者,他们已将严强起诉至法院,将于下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