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9时,重庆市规划局前副局长梁晓琦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梁晓琦在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高达1589万元。
此前的9月5日和9月12日,原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原重庆市国土局副局长王斌的案件也分别开庭受审。据重庆检察机关方面透露,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的案件也已进入侦查终结阶段,其涉嫌受贿的金额可能超过2000万元。
至此,在今年年初轰动全国的重庆“3·23专案”,所涉疑犯集中进入了法庭审理程序。
修改规划潜规则曝光
随着整个案件的真相逐步浮出水面,我国在地产、规划等领域的制度监督空白亦暴露出来。
据重庆检察机关的指证,梁晓琦通过项目规划选址、调整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允许禁建区建设等方式,为相关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巨额经济利益,从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的10年间,分88次收受贿赂款共计1589.3836万元。
“3·23专案”所涉及的其他几名嫌疑人的犯罪性质与梁大体相似,其中已开庭审理的黄云和王斌二人涉嫌受贿金额也分别达到了232万元和170万元。
“貌似合法的操作程序”,是此案最引人关注的地方。据重庆检方对媒体的披露,梁晓琦、王斌等人都在审讯中表示,有些项目的操作是合法的。如调整规划,均由开发企业向基层的规划部门提出,基层再向市局规划部门呈报,市局通过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后才决定。
“一般说来,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个期限为若干年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大规划中会对城市区域的建筑物限高、土地性质、容积率标准等作一个限定,但这个限定往往是区间性的。”一位在多个城市参与过房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正是因为在规划程序上留有这样的弹性空间,才滋生出调整规划的地下交易市场。”
例如,A区的容积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被要求在2.4以下,而该区某块土地出让时项目容积率定为1.8,那么开发商只需和该城市规划局的人“打交道”,便可能完成容积率在2.4以下的范围内调整。“开发商只要和规划局关键位置的官员走走关系,规划的调整便很容易办下来,因为整个调整程序和调整内容都在规划局的合法权限之内。”上述开发商说。
该开发商向记者透露,在城市总规区间内调整土地性质和容积率已经在很多城市形成了明码标价的地下市场,例如某北方城市“每增加1平方米面积的‘行价’为30元”。
然而,超出城市总规限定区间的调整难度便相对大很多。“这有一整套的报批程序,还得通过城市规划局一个参与人数在7人左右的办公会集体表决通过。”该开发商称,他参与过项目开发的城市在这方面管理均较为严格,但“只要拥有足够深厚的政府资源,并不是没有空子可钻”。
集中的权力与失灵的监管
显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在某些环节上拥有过大且缺乏监督机制的权力,是此次重庆规划系统腐败的诱因。更值得重视的是,本次“3·23专案”涉及诸多政府官员,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领域发生的典型腐败“窝案”。
“除了受贿这一条,很多时候规划局帮开发商私调规划完全不用担心被抓到违法违规的把柄。”前述开发商称。而蒋勇、梁晓琦等人的“落马”过程,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3·23专案”的立案侦破起源于重庆“7·26大案”,而后者的爆发恰恰是因为重庆市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实名举报而起。据重庆市检察机关透露,该名开发商曾向重庆市原渝中区区长王政行贿。
目前,“3·23专案”具体涉及多少官员还不得而知。重庆市检察机关透露,“3·23专案”涉及几十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的甚至在“7·26大案”中被查出过行贿,现在正第二次接受调查。而这些涉案开发商当中,许多已成为案件的“污点证人”,绝大部分没有被确立为犯罪嫌疑人。
“规划系统拥有的权力过于集中,而且因为本身的专业性较强缺乏有效监督,这势必造成权力寻租的空间。”在这位开发商看来,“如果不是受贿情节的曝光牵连,整个‘3·23专案’将被埋在水下更长的时间”。
对于“3·23专案”,重庆检方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指出,土地、规划系统内部多多少少存在监督乏力的现象。依照目前的行政管理构架,土地从整治到出让几乎都是国土局一家独定,规划从指标设定到修改亦是规划系统内部运作,“整个过程中,只要把一些关键位置的官员买通就能‘办事’,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