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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中介监管记分制管理办法

时间:2008-09-05 23:47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首次采用记分制方式进行动态监管。昨天,市建委发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房产中介、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积分达6分时,建委可暂停中介网上签约、暂停经纪人注册。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建委归纳整理了服务收费、租赁代理等八大类型数十种违法违规行为,从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处理措施、记分分值方面予以明确,作为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管的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机构备案、巡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渠道对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记分,累加后按规定的措施做出相应的处理。

  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时,积分分为3、6、12三个分段;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积分分为3、6两个分段。市建委表示,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分周期届满,机构及人员的年度记分清零,重新记分。

  -中介反应

  记分制利于监管带“前科”跳槽者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记分制将房地产中介管理进行量化,考核起来更加科学。“现在经纪人流动性比较大,比如一些房产经纪人在一个公司干了一段时间,因为违规被开除了,他跳槽去另一家公司,他以前的记录别的公司不知道。而记分制实施后,房产中介就会掌握这些情况。”胡景晖说,记分制实施后,也有利于打击一些不规范中介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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