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号称在“哗哗”地卖,一边暗地里“呼呼”地退,这就是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数据的一个真实反映:北京部分在售热销项目的退房率高得有点不正常,沸城的退房率为30.85%,中堂的退房率为21.68%,美利山退房率为11.28%。据业内人士分析,可能有部分开发商在资金“缺血”的时候,通过“自买”内部换手做假按揭骗取贷款,在度过危机之后便寻机退房,准备在楼市回暖之际大捞一笔。
假按揭就像颗毒瘤,每过几年就要周期性地发作。如今,假按揭“死灰复燃”,又在暗中助推成就了这轮楼市“小阳春”。
“无利不起早”,开发商热衷于假按揭,无非是看中个人房贷利率比开发商的商业贷款低得多,条件也更宽松,甚至还可以借此推高房价。然而,假按揭对普通民众和国家金融安全及房地产政策的实施无疑是噩梦,开发商通过假按揭人为抬高房价,民众面对高企的房价望洋兴叹;而扭曲的房地产市场信号,再次让“ 泡沫”鼓胀,金融风险增大,国家的调控政策无法有效实施。
别以为开发商真正“绝顶聪明”,他们能在假按揭上如鱼得水,其实得益于某些“内鬼”。某国有银行负责个人房贷的人士表示,银行对开发商审查不严,是出现假按揭的主要原因。这话客气了,某房产公司的销售部前经理谭女士指出:假按揭若没有银行内部人员、律师、开发商的配合,一般是很难办成的。在很多时候,银行与开发商是假按揭利益共同体,表面上银行损失了一些利率,实际上,开发商将按揭业务都放在它那里,业务量便大增,况且,假按揭也是要支付利率的。由此,银监会某些人士表态“一旦发现有此类现象,银监会将责令银行进行调查”是靠不住的,这几轮的假按揭风潮告诉我们,别指望那些做内鬼的银行能自查自纠。
银监会加强监管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办理按揭时,不是要求购房者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而是实实在在的纳税证明;比如,对于提供身份证配合开发商搞假按揭的,发现后上银行信用“黑名单”;此外,银监会也可以会同律协、消协等多个部门,发现律师和会计师等为开发商为虎作伥,也给他们相应的执业惩戒。
司法机关在遏制假按揭上也可大有作为。法院应当判决合同无效并返还不当得利,及时通告有关监管部门。检察机关也可以尝试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手段,来对这种假按揭合同提起合同无效之诉。
本报特约评论员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