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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折房贷遭遇霸王条款:三年内不得提前还贷

时间:2009-03-12 15:32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谢少萍
  

  房贷七折优惠政策出台4个月之后,多数银行已自动下调了一套甚至二套房贷利率水平,但在银行房贷业务竞争激烈的深圳地区,有的银行分支网点一方面利用七折优惠向客户“施压”,要求签署“霸王条款”,一方面为了抢夺市场份额,在房贷政策上频打“擦边球”,甚至悄悄放开了对三套、四套房的利率水平限制。

  近日,在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房贷业务的不少客户就被要求签署“三年内不得提前还贷”的附加协议。

  自从去年10月央行公布七折优惠房贷新政之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及招行、深发展、广发行等股份制银行已率先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调整利率。不过,由于各行对分支网点细则传递缓慢,有的银行在执行上为客户设置了各种门槛。

  近日,深圳的王先生就被贷款行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人士要求到该行签署一份“三年内不得提前还贷”的附加协议,与王先生一起被要求签署附加协议的还有在该行贷款的其他客户。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王先生去年4月份在该行深圳分行办理了房贷业务,由于这是王先生名下第一套住房,住房面积为89平方米,同时贷款超过 30万元,该行在今年1月份自动为王先生调整到七折利率水平。不过,近日王先生提前还了一期房贷之后,却被该行告知三年内不得再提前还贷,否则不给予七折优惠。

  “很多没有提前还贷的客户也被要求签署这份附加协议,为了获得较低利率,很多客户都签了。”王先生说。

  针对这种情况,深圳某国有银行人士表示:“虽然各行普遍对一套、二套的认定标准有了共识,但由于二套房政策尚未明确,各分支行操作上仍有区别,能否享受七折优惠,除了看客户的信用记录之外,有的银行还要看其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各家银行对“综合贡献度”的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客户的资产质量、其在银行存款的情况,或者对银行信用卡、网银的使用情况。

  “有的银行要求客户在银行存入一笔高额的短期存款,或者要求客户开办信用卡或网银业务,但这并非强制性规定。在近期成交量回升的情况下,多数银行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已经放开了限制。”深圳罗湖区一家专门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先生贷款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回复《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时说,该行深圳分行严格执行总行对第一套房执行七折利率的政策,不存在要求客户签署附加协议的硬性规定,但由于客户经理的考核制度,不排除部分客户经理希望客户把业务转到该行办理,从而建立长期往来关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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