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不断
体制问题仍是最大障碍
长安街,复兴门。
向东2100米,路北,西长安街13号,是工信部的地点。
向西250米,路南,复兴门外大街2号,是国家广电总局的地点。
两个部门的直线距离不过2400米,但十多年的三网融合之争中,却一直争议不断。即使是试点工作正式推行的这一年,合作上依然是磕磕绊绊。
“体制问题是三网融合推进的最大障碍”,今年7月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温家宝总理《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文中直言:“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网融合的两大部门中,广电行业体制现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也就是行业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而电信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以工信部为核心集中、垂直的管理体制。
在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郭小平看来,广电长期以来受到地方“自然垄断”的影响,造成台与台之间产业与经营体制不能充分融合,发展方式与市场要求之间处于“脱节的状态”。电信行业则长期进行企业化运营,相比之下,电信的准备要比广电充分得多。
根据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推进方案来看,三网融合的第一阶段是到2012年底前完成电信和广电业务的双向进入。这成为一年来三网融合推进的难点,也是广电与电信博弈的焦点。虽然去年7月的试点方案,明确了双向进入的相关规定,但在实际的进行过程中,这一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电信手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国际互联网出口、ISP牌照;广电掌控着IPTV牌照、IPTV播控平台的控制权。
“目前,作为试点的两大主体——电信运营商和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业务层面仍只是纠缠于所谓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想做宽带接入和电话业务;电信运营商想做IPTV业务。而这些又是两个阵营都很担心自身利益受损的焦点。”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说。
经过一段时间沉寂后,三网融合在双向进入方面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6月,首批12个试点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已经启动“双向进入”的交叉申报并进入准备阶段,其中歌华有线等北京地区企业申报的“双向进入”业务方案已率先获批。虽然从业务范围看,尺度还不大,但将成为三网融合进展中最重要的分水岭之一。
问题何在?
法规缺失、认识分歧影响合作
不久前,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通知。而IPTV的发展亦是如此,据有关方面统计,2005至2010年,IPTV被广电总局叫停达15次。
“广电剑指电信运营商,依旧是接入IPTV播控平台的老问题。”郭小平说,对于电信而言,一旦与广电播控平台对接,电信运营商将彻底沦为“管道”。而为督促电信接入IPTV播控平台,广电连续出台措施,步步紧逼,向电信运营商施加压力。业内人士指出,究其根本问题在于监管机构的分立,只有监管机制进行了调整,才能真正做到平等地对待广电网和电信网,最终促进他们在竞争中融合发展。
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电信和广电两个行业在业务上交叉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要有融合性的法规规范。而目前,《电信条例》和《广播电视条例》都只是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条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无法从法律上推动三网融合的发展。
广电、电信相关企业对于试点业务在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也是一个现实的原因。这集中表现在上报方案的一些内容双方尚存在不同的意见。
据黑龙江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分析,这种分歧表现在企业经营IPTV传输服务和手机电视分发服务业务的角色定位,“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IPTV、手机电视业务的监管,广电企业互联接入,对电信企业职责要求和资源需求,《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实施方案》是否纳入《哈尔滨市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等各个方面。
监管不力带来的是各行其道,而一年前试点工作启动时专家们担心的重复建设问题,正在变成现实。
电信希望大力发展IPTV、视频传输等多种业务。目前,工信部启动NGN(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提出未来三年将对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投资超过1500亿元,新增宽带用户超过5000万户。作为三网融合的另一方,广电不想仅当内容提供商,投入巨资打造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想要分“管道商”的那杯羹。
“三网融合最重要的是合作,没有合作什么也谈不上。”郭小平说。“三网融合,应当是网络统筹,共建共享,现在只有建设,没有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