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内部监管不力
对于三大电信运营商,孙威认为是他们内部监管不力,首先体现在他们接触客户信息的人员过于广泛,从本案可以看出,最低层级的10086的客服人员,都能接触到所有的通话记录、机主信息。
其次,他们接触信息的过程没有相应的审批程序,查询也没有相应记录。也没有保证被查询的公民的知情权。
孙威说,类似案件在其他法院也有宣判过,有些法院已经发过司法建议,据他了解,三大电信运营商确已作出改进,因此检察院不打算发检察建议。
■法官建议
健全保密制度防信息泄露
宣判后,此案审判长徐辉向记者表示,本案的特点是涉案人数众多,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提供者、收买者、倒卖者,呈现出近年来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一种专业化、行业化特点和发展趋势。
针对此种趋势,徐辉建议:首先,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畏法自律,自觉尊重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个人信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其次,国家机关、金融电信等合法接触、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组织应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以阻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信息来源。
他同时提醒那些合法接触、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以及可能或正在从事涉及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以本案被告人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刘薇